每日經濟新聞 2016-05-26 01:25:54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歐陽凱
◎每經記者 歐陽凱
繼今年4月國家電網首次充電樁招標后,南方電網有望接力國網,繼續擴大充電樁市場規模。
5月24日,南方電網官網消息稱,《南方電網公司“十三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于日前編制完成,根據規劃,到2020年,南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總體投資規模超30億元,將建成集中式充電站674座,公共分散式充電樁2.5萬個,廣州和深圳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服務半徑不超過1公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相比國網僅2016年充電樁招標規模50億元,南網的投資規模似乎顯得略小。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沈宏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僅從投資數據來看,南電投資規模確實與國網有差距,一方面是因為充電樁投資的商業模式不清晰,投資方多處于虧損狀態,南電正在嘗試多種合作模式,引進社會資本,以減輕投資壓力;另一方面南網地域轄區范圍與國網存在較大差異,相應的投資規模也會存在差距。
意在讓步于社會資本?
截至目前,南方電網在五省區投資建設充電站14座,只占到全社會總充電站數量的5%,分散交、直流充電樁3053個,占全社會總充電樁數量的22%。
規劃分析稱,到2020年,南方五省區全社會電動汽車保有量預計為80萬輛,需建設集中式充電站2654座,分散式充電樁72萬個。但根據南網“十三五”的投資規劃,到2020年,南網建成的集中式充電站只能滿足需求的25%,分散式充電樁則只達到需求的3%,這或許意味著剩余的大部分需求量將交由社會資本提供。
“引進社會資本將是最主要的方向”,沈宏文指出,剩余需求量的投資規模至少是數十億級,這就需要社會資本進入,畢竟充電樁前期投入量大,投資回收率帶有不確定性。
實際上,電網建設充電樁“單槍匹馬”的局面在深圳已經被打破。《每日經濟新聞》曾報道,從去年8月開始,深圳發改委制定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運營商備案管理辦法》,由深圳市發改委負責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運營商的備案管理和集中式充電設施的認定,對備案企業將給予一定補貼,深圳此舉也被外界視為有意引民營資本進入充電樁市場。
“其實不僅是南網,國網現在也把主要投資精力放在高速公路的充電設施建設上,像城市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已經不斷讓步給其他社會資本了。”獨立汽車咨詢顧問、博士張翔對記者表示。
在業內人士看來,南網將充電樁市場讓步于社會資本更多是出于商業考慮。
“將從股權投資、公司運營、項目建設等多個層面加強與各方利益相關方合作,創新探索股權多元化、運營一體化、資源中籌劃、利益共享化等合作共贏機制,積極主動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本地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以開放的心態支持社會各方參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無歧視地為社會所有充電設施提供用電服務,建立充電設施用電報裝綠色通道。”南網方面同時強調。
擬嘗鮮“變電站+充電站”模式
針對30億元的投資規模,南網方面指出,將做好完善相關設備標準、快物資招投采購等工作,加快在南網系統內推廣使用電動汽車,南網系統新購置公務車輛中電動車的比例力爭達到60%。
值得注意的是,結合一線城市寸土寸金的特點,南網旗下的深圳供電局擬采用“變電站+充電站”的模式開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十三五”期間,深圳供電局計劃投資2.4億元,至2020年新增運營26個充電站,2016年建成蓮花山“變電站+充電站”。
沈宏文表示,“變電站+充電站”的這種模式不僅節省了土地,且由于變電站的發展成熟度及建設規模高于充電站,這種模式無形之中就降低了投資成本及投資風險。此外,變電站+充電站相對單純的充電站模式,能夠更好地滿足人們不同充電時速需求。
張翔認為,深圳嘗試采用“變電站+充電站”的模式可謂是全球首例,理論上可以在其他城市得到復制推廣,類似的模式還有路燈充電樁,上海已經在試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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