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 2016-06-01 10:38:09
近期以來,不少金融領域打著創新幌子進行的違法犯罪行為,導致大量投資者血本無歸。近日,記者從公安部了解到,以當前犯罪形勢比較嚴峻的非法集資為例,其發案數正處于高位運行:僅今年一季度,全國此類犯罪的立案數就達到2300余起。尤其非法集資與非法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必須當心!
近期以來,“e租寶”“泛亞”“上海申彤大大”等社會危害性較大的案件頻發。不少金融領域打著創新幌子進行的違法犯罪行為,導致大量投資者血本無歸,甚至因此誘發社會秩序與穩定的風險。
近日,記者從公安部了解到,以當前犯罪形勢比較嚴峻的非法集資為例,其發案數正處于高位運行,大案增幅明顯:年立案數由過去的兩三千起大幅攀升至上萬起,僅今年一季度,全國此類犯罪的立案數就達到2300余起,涉案金額超億元案件也明顯增多。
互聯網金融成犯罪高危領域
2015年底,在廣東深圳警方破獲的系列利用“愛幣”“K幣”等網絡虛擬貨幣進行非法集資的案件中,僅初步估計,其中涉案金額高達10億多元,涉及受害者遍及全國28個省。據了解,除了許以不正常的高額利息等非法集資的共同特征之外,此案不同于傳統非法集資之處,在于出現了互聯網、虛擬貨幣、原始股等諸多所謂“金融創新”的噱頭。在另一起去年為上海警方破獲的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案件中,同樣也是以“P2P平臺”的名義誘惑投資者參與其中,最終資金鏈斷裂時仍有7500余萬元本金無法兌付。
據公安部介紹,當前非法集資犯罪方面新舊領域風險疊加,互聯網金融已成為高危領域。一方面種養殖、房地產、商品流通、生產經營等傳統領域案件依然多發;另一方面,打著互聯網金融、投資中介、股權投資、境外上市等旗號的新型案件增多。特別是在網絡借貸這一案件多發的領域,公安機關已摸排發現了一批案件線索,依法偵辦了一批重大案件。
“利用互聯網實施犯罪案件涉及地域廣、人員多、危害大。當前,假借互聯網金融、電子商務、微商、外匯理財、虛擬貨幣等名義的案件增多。”公安部經偵局處長劉路軍提到, 2015年多數省份非法集資案件數同比出現增長,其中東部地區仍是高發地區,中西部地區增勢明顯。
記者在調查中也發現,當前非法集資與傳銷手段發生著“交織”。在江西宜春警方偵辦的一起網絡傳銷案中,犯罪嫌疑人馬某同樣利用了“電子幣”“K幣”等虛擬貨幣,明著打出“投資理財”的旗號,但實際上卻出現了明顯的收入會費、拿提成、“拉人頭”、發展層級等非法傳銷的特征。
在互聯網環境下,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操作便捷、傳播迅速、波及范圍廣等特點,大量發展人員加入,不僅變過去“宰熟”為現在互不相識的網友間“宰生”,而且短期內實現了瘋狂斂財。以江西省宜春市破獲的傳銷案件為例,盡管所謂“平臺”在上線僅一個半月之后就難以為繼,卻并不影響馬某在此期間共獲利1000余萬元。
為何非法集資與傳銷近期高發
為什么非法集資與非法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在近期會高發?
“金融投資具有風險的滯后性。” 中央財經大學預防金融證券犯罪研究所所長郭華表示,一開始資金蜂擁而入時這些風險并不會自然顯現,“但現在進入了規范治理階段,一些原本就問題重重的平臺沒人進場‘接盤’,導致資金鏈出現斷裂,因而現在看上去就像是進入了一個‘集中爆發期’。”
劉路軍介紹,當前此類犯罪在對象人群上基本已經是“全覆蓋”。他介紹,由于自身辨識能力差、金融知識匱乏、風險承受能力低等原因,涉眾型經濟犯罪中無論是傳統的手法還是新型網絡犯罪,最容易受到侵害、也被傷得最深的是中老年群體。“但是從已經破獲的網絡集資案件中也發現,由于長期接觸互聯網且對新事物的好奇心更強烈,此類案件中年輕人比例也很高。”
記者在采訪調查中發現,利用網絡進行非法集資與非法傳銷的不法分子,往往具有一些共通的犯罪手法。這些犯罪通常會借助于當下一些名目繁多的熱門概念加以炒作,例如互聯網金融、電商、微商、網絡電話、網絡刷單、網絡游戲等等。另外,不法分子往往也需要通過虛張聲勢來騙取信任,其中包括組織線下活動“展示實力”、在網絡上發布軟文誤導投資者,甚至找一些專業人士、政府官員為其背書,對普通群眾有很強迷惑性。
“辨別高收益的所謂‘理財產品’時,一定要注意其對收益來源的描述,究竟是準確合理還是云山霧罩。” 劉路軍認為,老百姓面對半年或一年30%—40%的超高收益一定要多個心眼,即使是10%—20%也并非就在合理安全的范圍內。
“特別是老年人遇到有人擺柜臺推銷私募產品,千萬不能相信。”劉路軍強調,“私募的對象必然是特定的,既不能超過200人,也不能以傳單、電話、廣告等公開宣傳。”
金融制度和監管跟不上是根本問題
記者發現,在打擊非法集資與非法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的過程中,出現了一種吊詭現象:許多人明知這些所謂的互聯網金融平臺有問題,卻依然抱著僥幸心理認為自己肯定不是“最后一棒”,甚至還有人專門尋找這種有問題的平臺提前進入“撈一把就跑”。
這種現象的存在導致公安機關在打擊犯罪時,有時反而得不到利益受損的投資人的理解與支持,有的案件中還有較強的抵觸情緒。“打早了老百姓不理解,打晚了錢就沒了。”劉路軍說,一旦進入刑事程序,投資人取回資金的希望就比較渺茫,“這些人都盼著有后來的投資者加入,從而套取出自己的本金。”
對于打擊此類犯罪的另一大難題在于,運作經營過程中存在著信息不對稱。郭華認為有時究竟是互聯網金融創新還是非法集資等犯罪行為較難辨識,也存在企業起初合法經營、但卻中途違規違法導致最終滑向犯罪的可能。
與此同時,中國政法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愛君認為,在前兩年互聯網金融高速發展期,行業內出現了野蠻生長的現象,甚至有“只要創新就能違法”的謬論,“金融創新一定是依法創新。金融是實體經濟的服務,而不是借著金融去剝奪別人合法的財產。”
公安部表示其在整治互聯網金融風險中,需要把握打擊政策、打擊時機、打擊尺度,堅持打擊犯罪與維護創新發展并重。但這也意味著對公安機關自身的素質和能力提出了挑戰,對此記者從多地警方聽到了要求其優化和增強人力、經費、制度、機制等辦案保障的聲音。
郭華提到在國外非法集資較少發生,那為何在中國如此頻發?他表示:“我們國家還缺乏成熟的征信體制,原來熟人社會之間的信任在互聯網的虛擬性面前更加脆弱。”
公安機關在多年以來的持續打擊過程中也發現,單純靠打擊遠遠不足以解決問題,除了需要更多來自行業監管部門的配合與金融機構的支持外,最關鍵還是在制度設計上把漏洞封住。“監管的空白和制度的缺陷應盡快填補上,從而封堵住鉆空子、踩紅線的空間。”劉路軍說。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