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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6/6Plus外觀被“判”侵權 蘋果仍正常銷售并已上訴

每日經濟新聞 2016-06-18 12:53:38

日前有媒體報道,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因蘋果公司的產品設計涉嫌侵犯中國一家公司持有的專利,下令禁止蘋果在北京銷售iPhone6、iPhone6Plus。截至目前,這兩款手機仍在中國市場正常銷售。同時,蘋果已在上個月已就北京知識產權局的這一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北京知識產權局的決定仍有待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議。

每經編輯 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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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趙娜

日前有媒體報道,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因蘋果公司的產品設計涉嫌侵犯中國一家公司持有的專利,下令禁止蘋果在北京銷售iPhone6、iPhone6Plus。

路透社援引蘋果的說法表示,截至目前,iPhone6和iPhone6Plus手機仍在中國市場正常銷售。同時,蘋果已在上個月已就北京知識產權局的這一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北京知識產權局的決定仍有待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議。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詢到的細節顯示,2015年8月,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以下簡稱上海知產法院)曾發公告稱受理首例確認不侵害專利權糾紛案件,涉案企業正是蘋果和佰利,只不過當時蘋果是作為原告,起訴被告佰利自2014年9月向蘋果發送侵權律師函后"無任何回應及維權舉動"。

除了要應對不時出現的"山寨"問題,日前有分析認為,蘋果在中國市場正面臨各種各樣的風險。

蘋果:仍在正常銷售已上訴

據《北京晨報》報道,此前,一家名為佰利的中國公司向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起訴蘋果公司侵犯其手機設計專利。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認為,經過比對,蘋果公司的iPhone6和iPhone6Plus兩款手機與佰利公司的"手機(100C)"雖存在一系列的差別,但均屬于一般消費者難以注意到的微小差異,故應當認定二者無顯著區別,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

今年5月,北京市知識產權局依據《專利行政執法辦法》審理后,作出一份《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書》,認為iPhone6和iPhone6Plus兩款手機的外觀設計侵犯了佰利公司的專利權,并責令蘋果公司停止銷售、中復公司停止許諾銷售和銷售被控侵權產品。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官網查詢到《2016年(1-5月)北京市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案件信息公開表》,顯示案件處理結果的主要情況如下:

案件名稱:"手機(100C)"(專利號:ZL201430009113.9)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

違法企業名稱: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中復電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北京中復電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工體東路電訊商場

主要違法事實:市場上銷售的蘋果公司iPhone6、iPhone6Plus兩款手機侵犯專利權,中復公司和中復工體商場許諾銷售和銷售了iPhone6、iPhone6Plus兩款手機。

行政處理的種類和依據: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專利法》第六十條)

而在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做出上述判定后,蘋果、中復公司均認為,蘋果的兩款手機和佰利公司的手機存在眾多顯著區別,兩者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并依據《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依法撤銷被訴決定,同時宣告被控侵權產品iPhone6、iPhone6Plus兩款手機未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今日(6月18日)登錄蘋果中國官網,嘗試以北京的收貨地址購買iPhone6時仍可正常購買。

與此同時,據路透社報道,蘋果公司周五表示,盡管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因產品涉嫌侵犯中國一家公司持有的專利而下令禁止該公司在北京銷售iPhone6和iPhone6Plus兩款手機,但截至目前,iPhone6和iPhone6Plus手機仍在中國市場正常銷售。

其實科技產品歷來有著"買新不買舊"的說法。不過,相信還是有部分網友會問:iPhone6、iPhone6Plus今后會在北京禁售嗎?

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專業律師陸兆文對《北京晨報》表示,根據我國專利法相關規定,如果法院生效判決支持了北京市知識產權局作出的決定,那么,蘋果公司的兩款被控侵權手機則不能繼續在北京地域范圍內進行銷售。

但陸兆文指出,由于目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本案的審理只是一審程序,如果當事人敗訴,仍可繼續上訴,因此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一審判決,也不必然導致蘋果公司的兩款被控侵權手機在京禁售的法律后果。

因"山寨"被指"外觀侵權"已非首次

告蘋果iPhone侵犯其外觀專利的國產手機長什么樣?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佰利手機、手機(100C)、佰利100C等字樣進行搜索,遺憾的是并未在網絡上發現多少有用的圖片,這里引用傳播較多的1張模糊圖片:

IT之家評論稱,蘋果iPhone6/6Plus和手機(100C)在正面攝像頭、傳感器和聽筒的排布方式、底部按鍵、背部攝像頭等方面均有所差別,但手機整體外形上確實很相似,但另一方面,該手機(100C)在整體配色上和iPhone6/Plus差異明顯,真的相似到消費者一不留神就買錯了嗎?

值得注意的是,據澎湃新聞梳理,整件事情要追溯到2014年9月,佰利公司向蘋果公司發信指出,其剛剛發布的iPhone6兩款產品山寨了公司于2014年4月、7月獲得批準的手機設計外觀專利。早在2014年12月,多家國外網站就此進行了報道。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此發現的細節顯示,2015年8月,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以下簡稱上海知產法院)曾發公告稱受理首例確認不侵害專利權糾紛案件,涉案企業正是蘋果和佰利,只不過當時蘋果是作為原告,起訴被告佰利自2014年9月向蘋果發送侵權律師函后"無任何回應及維權舉動"。

當時的這封公告顯示:

日前,上海知產法院收到一起要求確認不侵害專利權糾紛案件的起訴材料,原告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蘋果電子產品貿易(北京)有限公司、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訴稱,其于2014年9月2日收到被告深圳市佰利營銷服務有限公司向其寄送的律師函,該函稱原告旗下的"iPhone6"智能手機侵害了深圳佰利公司CN201430009113.9的手機外觀設計專利。

2015年4月27日,原告向被告發出催告函,要求被告通過書面形式確認涉案產品并未侵犯其涉案專利,或向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催告函發出后兩個月內,被告無任何回應及維權舉動,因此原告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向上海知產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該院確認原告銷售、許諾銷售"iPhone6"和"iPhone6Plus"手機產品未侵害被告外觀設計專利,同時請求判令被告賠償經濟損失、維權費用等暫計人民幣20萬元。

澎湃新聞援引科技網站Technobuffalo的一篇報道稱:"兩部手機確有一些相似之處。值得注意的是,當佰利公司第一次提交專利的時候,蘋果iPhone6的設計還沒有被泄露出來。當然,也有可能佰利已經獲得iPhone6外觀設計的內幕信息,也有可能他們費心思猜到了下一代iPhone可能會是什么樣子。"

并舉例稱,該報道之所以作此推論并非空穴來風。在蘋果iPhone5發布前夕,其外觀設計在網上被嚴重泄密。一家中國的手機制造商深圳谷蜂公司搶在iPhone5上市之前,推出了自己的產品GooPhoneI5手機,被認為是網上泄露的iPhone5的翻版。谷蜂公司對外聲稱已經注冊了該機身外觀在中國的版權,但最后谷蜂沒有發起訴訟,反而讓整件事看起來像是"自導自演的炒作"。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要應對不時出現的"山寨"問題,日前有分析認為,對蘋果而言,中國市場至關重要,因為在蘋果所有海外市場當中,來自中國市場的銷售額最為可觀。隨著今年早些時候蘋果的在線圖書和電影服務遭到中國監管機構調查,在最近數月當中,蘋果在中國市場可能面臨更為嚴格審查。

"蘋果曾在中國市場享受各種優惠待遇,但北京方面對iPhone6和iPhone6Plus兩款手機宣布禁售令,也向蘋果發出了提醒:即使是蘋果也不能免遭審查。"市場研究機構BGCPartners的分析師科林·吉利斯(ColinGillis)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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