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6-24 19:52:23
雙方商標及包裝等糾紛已持續數年。此次,廣藥請求判令廣東加多寶賠償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犯“王老吉”注冊商標造成的廣藥集團經濟損失29.30億元。
每經編輯 項義妹
每經實習記者 項義妹
廣藥與加多寶再次對簿公堂。
2016年6月24日,廣藥欲以商標侵權為由向加多寶索賠29億元,案件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對此,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們不認為官司會輸,有大量書面證明、商業往來函件可以證明,加多寶的商標租賃行為是完全基于廣藥集團和鴻道集團之間的合意的合理履行行為,且已按時足額支付許可使用費,侵權之說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我們認為,廣藥炒作的29億賠償數額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
廣藥方面則未接受記者采訪。
雙方商標及包裝等糾紛已持續數年。此次,廣藥請求判令廣東加多寶賠償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犯“王老吉”注冊商標造成的廣藥集團經濟損失29.30億元。
雙方各執一詞
這是廣藥與加多寶之間近年來十幾場官司中訴訟標的額最大的一個,也是中國商業史上極為罕見的大案,法院當庭并未宣判。
2014年5月,廣藥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廣東加多寶賠償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犯“王老吉”注冊商標造成的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0億元,同時加多寶在全國六家公司要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2015年2月,廣藥集團根據加多寶上述六家公司期間的凈利潤,申請將原10億元賠償金額變更為29.30億元。
庭審證據顯示,廣藥集團曾在2008年6月11日、2008年8月26日、2009年6月23日,多次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證明,“王老吉”注冊商標由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許可鴻道(集團)有限公司在紅色罐裝飲料上使用,并已報國家工商總局備案,許可期至2013年1月19日。此外,廣東加多寶公司代鴻道集團向廣藥集團支付了涉案期間的許可使用費共計一千零一十二萬余元,廣藥集團出具發票。
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表示,在本案所謂的侵權期間——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加多寶的商標租賃行為完全是基于廣藥集團和鴻道集團之間合意的合理履約行為,且已按時足額支付許可使用費,絕不應當被認定為侵權行為。
加多寶稱無意將精力耗費在訴訟案上
不可否認的是,加多寶公司對王老吉品牌提升起到的極大的推動作用。公開資料顯示,加多寶與廣藥的商標許可使用關系始于1995年,在長達17年的合作當中,加多寶成功將這一正宗涼茶,打造成繼碳酸、果汁、茶類之后的第四大飲料品類。
不過,在2010年主合同到期后,廣藥與加多寶就“王老吉”商標問題產生諸多爭議,包括商標侵權、包裝、廣告語等爆發多達十余次訴訟。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問及多次訴訟會否影響公司發展,多寶集團黨委書記龐振國表示沒有影響。“加多寶從銷量、品牌和口碑方面,均在行業遙遙領先,因為我們將全部精力投入到了涼茶事業中,這是很自然的回報,感謝最廣大的消費者支持我們。”
今年年初,中國食品工業協會《2015年度中國飲料行業整體運行報告》統計數據顯示,加多寶以70.6%的銷售額市場份額位居中國罐裝涼茶行業市場第一名。
“加多寶無意將精力耗費在訴訟案件上,希望以“國際化”和“移動互聯網+”兩大戰略為雙引擎,用100%的精力和誠意為消費者生產“金標準”的正宗涼茶,提供更優質的服務,繼續把傳統涼茶文化發揚光大。”馮志敏說。
對于王老吉方面在涼茶業務方面的發展,記者致短信廣藥王老吉大健康副總經理趙敏,至截稿前,未獲回復。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