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6-29 01:08:23
記者收到的材料顯示,陜西五建在2008年底改制時,其部分持有本公司股權的領導,以個人名義出資成立了“私企”——長安地鐵,長安地鐵在陜西五建2014年3月增資時,受讓國資陜西建工集團總公司所持陜西五建部分股權,以5.18876%的持股比例,成為陜西五建第二大股東。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張靜 李俊明
◎每經記者 張靜 李俊明
此前曾被曝欠擬掛牌新三板公司西安真愛消費款23.12萬元的陜西建工第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陜西五建),日前又陷入國企改制高管涉嫌違規持股的風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收到的材料顯示,陜西五建在2008年底改制時,其部分持有本公司股權的領導,同時個人出資成立了“私企”。記者調查發現,陜西五建部分領導設立的“私企”名為陜西長安地鐵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安地鐵),長安地鐵在陜西五建2014年3月增資時,受讓國資陜西建工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陜西建工)所持陜西五建部分股權,持陜西五建5.18876%股權,由此成為其第二大股東。
這顯然與國家法規及國資委相關規定相違背,現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規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不得在本企業的同類經營企業、關聯企業和與本企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投資入股。同時,國資委2008年139號文明確規定“職工入股原則限于持有本企業股權。”
那么,陜西五建部分領導是如何投資設立長安地鐵,爾后又成為股陜西五建第二大股東的?是否獲得當地國資監管部門的批復?就此,記者向陜西省國資委發去采訪提綱求證核實,不過截至發稿其并未給予回復。
●國企高管出資長安地鐵
公開資料顯示,陜西五建是陜西建工所屬的國有控股企業集團,是當地建筑工程領域最主要的國企,公司2008年12月整體改制,2013年7月組建企業集團。記者翻看陜西五建設立資料發現,公司改制時,除了國資控股外,亦吸納了一部分職工入股,其中不少為公司中高層。
然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陜西五建部分領導在持有本公司股權的同時,亦個人出資設立了一家民營企業長安地鐵。
長安地鐵注冊資料顯示,公司2009年成立,注冊資本950萬元,法人代表賈世剛。股東構成為劉偉出資133萬元持股14%,孫峰、梁保真、王錦華三人各出資190萬元分別持股20%,賈世剛出資247萬元持股26%。
長安地鐵成立后,曾數次增資,到了2009年12月,長安地鐵的注冊資本增加至5000萬元,其后公司股權還發生過兩次變更。
2013年12月3日,長安地鐵股東會決議,賈世剛將其所持1300萬元(26%)股權,轉給扈彬;劉偉將所持有的700萬元(14%)股權亦轉給扈彬;王錦華將所持有1000萬元(20%)股權轉給胡廣明;孫峰將持有的1000萬元(20%)股權,其中500萬元轉給胡廣明,500萬元轉給梁保真。
至此,劉偉、王錦華和賈世剛退出股東會。長安地鐵股東變更為扈彬、胡廣明以及梁保真。到了2014年12月2日,長安地鐵股東會又決議,扈彬將其所持2000萬元(40%)股權轉給張向陽。
記者查閱長安地鐵初始股東及現股東身份注意到,其均與陜西五建的部分領導重名。公開資料顯示,胡廣明為企業發展處處長、高級工程師,扈彬為董事會秘書、政治部主任,賈世剛為總會計師,王錦華為高級工程師。
陜西五建官網信息顯示,梁保真現為陜西五建經理助理,張向陽現為陜西五建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六公司經理。上述股東為陜西五建職工的身份得到陜西五建法務部人士確認,該人士稱王錦華和扈彬已經調走了,不過該人士并未回應和確認這些股東在陜西五建的具體任職。
顯然,陜西五建領導層出資成立長安地鐵的行為,與國家法規及國資委相關規定相違背。
對此,陜西省國資委產權管理處相關人士亦向記者確認,“國企高管不得對外投資企業及持有本公司之外的股權。”但是,當記者向其求證陜西五建領導層出資長安地鐵一事,并發去采訪提綱后,截至記者發稿時陜西省國資委并未給予任何回復。
明知與國家相關法規相悖,陜西五建部分領導緣何出資長安地鐵?上述陜西五建法務部人士則回應稱,長安地鐵實質上是員工持股的公司,領導層為股東代表,其并非私自出資持股,長安地鐵成立是按照程序走的。
●成為陜西五建第二大股東
值得注意的是,出資長安地鐵的股東在陜西五建改制時亦為股東之一,此后長安地鐵更是成為陜西五建第二大股東。
記者獲取到的陜西五建【2007】21號“關于陜西五建企業改制立項的指示”顯示,陜西建工控股陜西五建,占注冊資本金的63.3%,公司領導、管理人員和工人出資入股占比25%,社會自然人出資占比15%。
即陜西五建改制時,其注冊資本為6000萬元,發起股東中除了陜西建工外,其余均為自然人股東,也就是公司領導層及員工持股。
其中,賈世剛出資20萬元,持股0.33%(現為0.282611%);扈彬出資99萬元,持股1.65%(現為1.398925%);王錦華出資 92 萬元,持股 1.53% (現為1.300011%);張向陽出資196萬,持股3.27%(現為2.769588%)。記者比對了其與長安地鐵股東的身份信息,二者相一致。
2014年3月28日,陜西五建股東會作出決議,同意公司股權轉讓,將陜西建工集團持有占總股本6.12%股權1867.9464萬元,轉讓給長安地鐵,轉讓價格約為2118.107785萬元。
同時,上述股東會決議公司增資,長安地鐵成最終持有陜西五建5.18876%股權,一躍成為陜西五建的第二大股東。頗為疑惑的是,陜西建工集團緣何出讓其部分國有股權,而接盤者恰恰又是陜西五建部分領導出資的企業?
一份“陜西建工集團關于轉讓陜西五建國有股權的請示”陜建總【2013】22號文的解釋為,陜西五建國有股權比例較高,不利于調動和激勵管理層的積極性。為了引入先進的管理方式和經驗,以及增強管理層凝聚力,決定轉讓股權。
對于上述情形,陜西五建法務部人士表示,企業做出一些重大決策,肯定是按照程序走的。“我只能說企業改制時,國有資產沒有損失,而且還做到了保值增值。”
拋開陜西五建高管能否出資成立長安地鐵,值得一提的是,長安地鐵的經營范圍為城市地鐵、輕軌軌道交通工程施工等,那其成立有沒有為了介入承攬西安地鐵工程的可能?
然而其從2009年成立以來,記者翻看公司2009~2011年年檢報告發現,長安地鐵并未有營業收入。上述法務部人士稱,目前來講,長安地鐵沒有運營,正在拿相關的資質。“是否是為承攬西安地鐵工程,我也不太好說,我個人想象它成立肯定是要介入地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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