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7-08 18:44:59
上半年,上證所共處理此類違規行為15件,主要涉及兩方面:①籌劃重大事項隨意性大,相關責任人未勤勉盡責,導致公司股票長期停牌;二是重組預案披露存在重大遺漏、重組風險揭示不充分。在責任人方面,共處理95名董監高、29家股東以及6名財務顧問項目主辦人,合計130人次。
每經編輯 杜宇
每經記者王一鳴
7月8日,每經投資寶(微信號:mjtzb2)從上證所獲悉,今日,上證所有關負責人就上半年滬市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處理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據悉,今年以來,上證所按照依法監管、嚴格監管、全面監管的總體要求,切實履行一線監管職責,加大了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的問責力度,違規案件處理數量和處理對象的家數、人數均明顯增加。上半年,共作出公開譴責決定6份、通報批評決定23份、監管關注決定48份,合計共77份,較去年同期增長97%,涉及上市公司46家,較去年同期增長84%;在責任人方面,共處理95名董監高、29家股東以及6名財務顧問項目主辦人,合計130人次,較去年同期增長62.5%。
大股東及董監高違規減持近期監管重點
總體來看,今年處理的案件中,既有傳統的常見違規行為,如違規減持、業績預告違規、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等,也包括因市場環境變化而集中多發的違規,如并購重組信披違規、濫用停牌以及利用信息披露進行不當市值管理等。
據每經投資寶(微信號:mjtzb2)了解,2015年7月,證監會發布18號公告,禁止相關主體在6個月內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2016年1月,證監會發布新規,對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監高減持行為作出了具體規范。大股東及董監高減持股票一直是市場和投資者關注的重點,減持是否合規,影響市場交易的秩序和穩定。
上證所有關負責人闡述稱,盡管監管層一再重申減持的合規要求,但實踐中,股東或董監高違規減持時有發生,上證所對此予以了嚴肅處理。上半年,針對違規減持行為,上證所共發出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決定10余份,公開譴責了山水文化、皖江物流等公司的相關股東或董監高;對于違規減持后已采取承諾買回、上繳收益等補救措施的違規減持行為,酌情從輕處理,予以通報批評。
累計對80余單重組問詢
公司并購重組也是近期從嚴監管的重點之一
據上證所有關負責人介紹,并購重組市場化改革以來,重組效率明顯提升。但與此同時,利用重組等概念抬升股價的“忽悠式重組”、假借重組等名義濫用停牌的現象也時有發生。上證所已將并購重組預案等信息披露納入事后重點監管的范疇,對“忽悠式”、“雙高(高估值、高承諾)”類重組以及規避借殼類重組加大問詢力度,累計對80余單重大資產重組進行信息披露監管問詢,督促公司補充披露各類問題900余項,著力強化風險揭示。同時,也加大了并購重組違規的事后問責力度,集中處理了一批重組信披違規及與之有關的濫用停牌行為。
上半年,上證所共處理此類違規行為15件,主要涉及兩方面:一是籌劃重大事項隨意性大,相關責任人未勤勉盡責,導致公司股票長期停牌,如林海股份、西部資源、星湖科技;二是重組預案披露存在重大遺漏、重組風險揭示不充分,如亞星化學、上海三毛。在責任追究方面,還嚴格落實中介機構責任,對未勤勉盡責的財務顧問主辦人進行了追責,共計處理6人次。
據悉,上證所在日常監管中推進“刨根問底”式監管。主要發現三類不當披露行為:其一,信息披露涉及跨界轉型或者熱點題材,但公告內容可能存在重大誤導,如中安消公告涉足機器人、無人機等產業,但公司實際僅為相關產業提供配套服務,并不直接投資上述產業,公司公告避重就輕,未說明具體情況,風險揭示不充分;其二,重大事項的關鍵信息存在明顯遺漏,如*ST昆機未披露控股股東股權轉讓的重要生效條款,游久游戲相關股東未及時披露一致行動人關鍵信息等;其三,公司選擇性披露對股價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重要信息,如曙光股份前期主動披露新能源客車產銷量迅速增加,后期月度銷量連續為零卻不及時對外披露,可能對投資者產生重大誤導。對上述違規行為,上證所公司監管部門在事后審核中予以高度關注,并對相關責任人作出了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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