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8-25 01:29:22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施娜
◎每經記者 施娜
8月24日,銀監會會同有關部委共同發布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確定了網貸行業監管總體原則:一是強調機構本質屬性,加強事中事后行為監管;二是堅持底線監管思維,實行負面清單管理;三是創新行業監管方式,實行分工協同監管。
同時,《辦法》對P2P網絡借貸機構的監管機制也做了明確安排,實行“雙負責”原則:明確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作為中央金融監管部門負責對網貸機構實施行為監管,具體包括制定統一的規范發展政策措施和監督管理制度,并負責網貸機構日常經營行為的監管;明確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網貸機構實施機構監管,具體包括對本轄區網貸機構進行規范引導、備案管理和風險防范及處置工作。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王衛國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雙負責”原則,有利于實現有效監管,發揮監管部門和地方機構各自的優勢,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形成協同管理。”其還表示,總體上,《辦法》遵循“市場準入放寬,事后監管加強”的原則。同時,實行備案管理,避免了“登記制”可能出現的免責思維和“尋租”現象。
“雙負責”原則 多部門協同監管
作為互聯網金融業態的重要組成部分,P2P網貸行業近幾年的發展呈現出“快、偏、亂”的現象,即行業規模增長勢頭過快,業務創新偏離軌道,風險亂象頻發。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6年6月底全國正常運營的網貸機構共2349家,借貸余額6212.61億元,兩項數據比2014年末分別增長了49.1%、499.7%。
與此同時,網絡借貸行業長期缺乏監管、缺規則、缺門檻。為解決這“三缺”問題,《辦法》提出了“雙負責”原則。
銀監會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鋒表示,這是《辦法》監管體制安排的一個重大的變化,“總的原則,互聯網金融或者說P2P網絡借貸,不是哪家監管部門、哪個監管主體一家能包打天下的,必須實行一個協同的、共同的監管。”
在整個監管體制安排中,最重要的兩個主體為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和地方人民政府的金融監管部門,其主要職責具體如下:
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從大的方面主要負責三個方面的監管:第一,負責對網絡借貸機構的制度監管和政策的制定,即對整個行業的規則、制度,從頂層上要作出安排。第二,負責對“網貸”機構的行為進行監管,其中最主要的是對“網貸”機構業務活動、經營管理活動進行持續的、不間斷的監管,主要方式包括產品登記、資金的第三方存管、信息披露、投資者和消費者的權益保護等。第三,負責跨區域、跨地區“網貸”機構監管行動的協調和牽頭。
地方人民政府的金融監管部門主要負責“網貸”機構的機構監管:第一,做好“網貸”機構的備案登記。第二,做好“網貸”機構的信息的收集,及時的提出風險防范和預警。第三,做好風險機構的處置,包括機構的退出安排、機構的注銷、風險事件的維穩和處置,牽頭組織打擊機構的非法集資活動等。
那么,“雙負責”監管中如何防止扯皮?李均鋒表示,第一,必須實行信息共享,雖然兩方分工是行為監管和機構監管,但對“網貸”機構的信息要實行共享,包括各種產品信息、機構信息等。第二,在一些非現場監管的預警安排上取得一致,對機構風險的預警提示、負面清單的提示要形成聯合行動。第三,對重點機構可以聯合組織進行現場檢查。
另外,《辦法》還明確了網貸行業業務管理涉及的多部門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涉及的電信業務進行監管;公安部牽頭負責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互聯網服務進行安全監管,打擊網絡借貸涉及的金融犯罪等;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對金融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內容等業務進行監管。
備案管理 整改期縮短6個月
《辦法》第五條規定,擬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在領取營業執照后,于10個工作日以內攜帶有關材料向工商登記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登記。
也就是說,監管機構對網貸平臺實行的是備案管理,而非傳統意義上的持牌許可,更強調通過事中事后的監管來實現對網貸平臺的“寬進嚴管”。
對于《辦法》,銅掌柜CEO張焱告訴記者,“總體上,有些規定比較嚴格。但從行業健康發展來看,意義非凡。一些不合規的平臺將面臨洗禮,一些根基不穩的平臺將難以發展下去。”
對比去年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給予網貸平臺的整改期已由18個月縮短到了12個月。
對此,網貸天眼CEO田維贏向記者表示,相對其他行業的監管,12個月的整改期限還是比較寬松的。這說明政府部門對互聯網金融還是比較認可的。事實上,去年征求意見稿出來以后,很多平臺也在嘗試慢慢地轉型。比如北京,很多原來做大單的平臺差不多都轉型了,但對北上廣深開展房貸業務的平臺,影響可能比較大。
而網貸之家聯合創始人石鵬峰則表示,給到的合規整改過渡期從18個月縮短到了12個月,雖然距離去年12月征求意見稿的發布已有8個月,專項整治工作也已經開展了4個月,但12個月的整改過渡時間還是非常具有挑戰的。其中,最大的難點可能在于銀行資金存管對接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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