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 2016-09-11 16:54:52
“開著高檔車,抽著芙蓉王,住著保障房”,這并非調侃。根據國家審計署的審計,去年我國有5.98萬戶家庭隱瞞收入、住房等信息通過審核或應退出未退出,違規享受了貨幣補貼、實物配租等。保障房違規分配的漏洞在哪里?如何有效堵上這些漏洞,確保民生政策落到實處?
“開著高檔車,抽著芙蓉王,住著保障房”,這并非調侃。根據國家審計署的審計,去年我國有5.98萬戶家庭隱瞞收入、住房等信息通過審核或應退出未退出,違規享受了貨幣補貼、實物配租等。保障房違規分配的漏洞在哪里?如何有效堵上這些漏洞,確保民生政策落到實處?記者進行了調查。
三五十元的低保房,轉租能賺1000多元
“住保障房的可不一定都是低收入群體。我身邊就有人開著高檔車,抽著芙蓉王,住著保障房。還有一個朋友,弄到了三套保障房,自己住一套,兩套轉租出去。像我這樣收入低、又沒啥門路的,老老實實排隊分到一套保障房,反倒挺不容易。”江西省廉租房住戶宋先生向記者抱怨。
保障性住房是住房供應體系的重要一環,主要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其中租賃型保障房,又稱公租房,國家給保障對象一定比例的房租補貼;出售型保障房包括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等,售價低于市場價格,轉賣時需滿足一定條件以彌補價差。
保障房分配、使用不合規現象并非個例,已成為年年禁止、年年復發的“頑疾”。
“按規定,低保戶家庭一個月三十多元、五十多元租金即可租住。可有些不是低保戶的人違規騙租后,轉手再把房子租出去,租金1500元左右,這樣就賺了差價。”一位住在北京大方居廉租房的住戶說。此外,有的保障房還被出租、出售給社會機構使用。
漏洞在哪里?——制度不完善,監管不作為,違規成本低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套利空間的存在造成了一些漏洞。
1.制度的不完善,為套利提供可能
一方面,《城鎮住房保障條例》還在立法過程中,尚未出臺。“目前對于騙房騙補行為處罰的力度、執法的依據,缺少更權威的法律規定。法律的薄弱也會造成保障房違規現象增加。”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綜合研究室主任劉衛民說。
另一方面,住建、民政、公安、工商、稅務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不暢,使得對保障房申請對象的動態管理有一定難度。此外,保障房審核機制雖然總體上比較嚴,但仍存在一些漏洞,容易有機可乘。“比如說隱瞞收入就比較容易操作。目前對申報者工資收入的審核較嚴,但對資產收入等信息卻疏于核實。”嚴躍進說。
2.基層監管手段有限人員不足,導致監管力不從心
劉衛民說:“比如縣一級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就那么幾個人,管那么多項目,行政監管能力相對薄弱。”除了客觀因素,監管方面也存在主觀不作為。雖然多數地區都實行“三審兩公示”的制度,但實際操作中一些地區并未嚴格執行,“只要社區居委會通過了初審,把申請表交上去基本就沒問題了,街道辦和上級的房管部門不會再下去審的。”
3.違規成本低,使一些人抱有僥幸心理
“申請一個再說,大不了交點錢把房退了”,甚至不惜通過隱瞞虛報、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申請保障房。根據住建部的規定,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登記為輪候對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記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已承租的,限期退回住房,按市場價格補繳租金,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1000元的罰款相較每年幾萬元的房租收入不值一提,讓不少人敢“頂風”搶搭福利便車。
保障房的建設初衷是為了解決中低收入群眾的住房困難,如何將保障房分配到最需要的人手中?
隨著住房市場供求總體走向平衡,打通保障性住房與商品住房間的通道,由“補磚頭”變為“補人頭”,既能減輕去庫存壓力,也有利于完善分配機制,提高監管效率。“重點還是優化制度安排,比如現在有些地方在進行市場定價、分檔補貼,隨著保障對象的收入變化,對補貼進行動態調整。”劉衛民表示。
加強保障房的后期管理同樣重要。專家建議,應建立專門的舉報獎勵經費,以社會監管彌補部門監管的不足,同時,也應加大對相關監管部門的行政不作為懲處力度,敦促有關部門將工作重心從“建”轉到“管”。
提高騙房者的違規成本也至關重要。香港公共租住房屋的住戶,如不準確填寫收入及資產申報表,可判最高罰款5萬元港幣及監禁6個月,香港房屋署亦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違規成本遠高于內地。北京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高喜善認為,有關部門宜通過修訂制度,對違規人員按刑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而不是簡單的罰款了事。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土地資源與房地產管理系主任趙秀池則建議,現階段應將建立個人征信體系和完善保障房分配制度建設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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