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2017-01-10 22:37:01
神開股份今日公告,快鹿集團于今天收上海證監局警示函,原因在于快鹿子公司業祥投資原為神開股份控股股東,但于2016年7月24日轉讓股份予君隆資產,違反在收購完成后12個月內不得轉讓的規定。
神開股份今日公告,上海快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快鹿集團”)于今天收上海證監局警示函,原因在于快鹿子公司業祥投資原為神開股份控股股東,但于2016年7月24日轉讓股份予君隆資產,違反在收購完成后12個月內不得轉讓的規定。
此前,快鹿集團和上海神開石油化工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神開股份”)原實際控制人施建興以及君隆資產就因此事而被深交所公開處罰。
根據警示函,截至2015年10月14日,快鹿集團原全資子公司上海業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業祥投資”)合計擁有神開股份權益的股份數量占神開股份總股本的28.078%,成為神開股份的控股股東,其中業祥投資直接持有神開股份13.074%的股權。
2016年7月24日,快鹿集團與浙江君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君隆資產”)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將持有的業祥投資100%股權轉讓給君隆資產,并于2016年7月26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上海證監局表示,作為神開股份收購人,其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 監會令第35號)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根據相關規定,現對公司予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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