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2-14 14:58:06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10月出臺的《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CRS自今年1月1日起進入“實操期”。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張鐘尹
每經記者 張鐘尹
農歷春節已經過去,2017年也已過去了40多天。今年與去年有什么不同?你或許還沒有太大地感覺。
但是,有一個東西已經悄然來到了人們身邊。它叫CRS。
你可能還不知道什么是CRS,但是,某些富豪聽了這個詞,也許會不禁顫抖一下……
中國將掌握居民在101個國家地區賬戶信息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10月出臺的《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CRS自今年1月1日起進入“實操期”。
CRS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英文縮寫,譯為“共同申報準則”,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倡導發布的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in TaxMatters(AEOI標準,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一個構成部分,將在2018年覆蓋世界上大部分國家。
據了解,在G20的大力推動下,截至去年底,已有101個國家(地區)承諾實施CRS。換言之,國稅總局將掌握中國居民在這101個國家(地區)的金融賬戶信息。同時,外國稅收居民在中國的賬戶信息也將由我國稅務機關掌握。
舉例來說,如果中國的稅務居民在新加坡的銀行有一個投資賬戶,該銀行則需要識別賬戶所有人或控制人的稅務居所,并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提供賬戶余額信息,以及賬戶產生的收入及所得。新加坡稅務局(IRAS)會把這些信息提交給中國國家稅務總局。
相應地,從2018年開始,中國也會將新加坡的稅務居民賬戶信息提交給新加坡稅務局(IRAS)。此類交換每年執行一次。
實際上,早在2014年9月,我國在G20層面承諾將實施由G20委托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制定的CRS,就是為了通過全球稅收合作提高透明度,打擊利用海外賬戶逃避稅的行為。
去年底國家稅務總局發布《辦法》明確表示,我國首次對外交換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的時間是2018年9月,同時給出了此項“新政”的時間表:
2017年1月1日開始,對新開立的個人和機構賬戶開展盡職調查;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存量個人高凈值賬戶(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賬戶加總余額超過600萬元人民幣)的盡職調查;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存量個人低凈值賬戶和全部存量機構賬戶的盡職調查。
內地富豪從此“透明”了?
有報道稱,CRS開始執行后,個人和企業的境外賬戶將“祼奔”,想在境外逃稅、避稅,或隱藏資產從此就沒那么容易了。
實際情況如何呢?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注意到,《辦法》所指金融賬戶包括存量賬戶和新開賬戶。對于存量賬戶來說,包括低凈值賬戶和高凈值賬戶,低凈值賬戶是指截至2016年12月31日賬戶加總余額不超過600萬元人民幣的賬戶,高凈值賬戶是指截至2016年12月31日賬戶加總余額超過600萬元人民幣的賬戶。
報送信息包括:賬戶基本信息,如姓名、地址、居留司法管轄區、稅務編號、出生日和出生地等;賬戶詳情,如賬戶編號、結余、類現金資產、利息、股息等幾乎所有賬戶信息紀錄;托管賬戶、存款賬戶、保險合約及年金合約、股票投資、股權收益等統統包羅在內。
不難看出,其實針對絕大多數中國居民而言,這項新政是“無所謂的”,但有幾類特殊人群應該會受到影響,也就是大家所說的富人。
業內人士認為,在海外有金融資產配置的人肯定首當其沖,比如某位中國公民在英國某銀行存有巨款,一旦中國與英國達成了協議,那么這名中國公民在英國的哪家銀行存有多少錢的信息將被報送到英國稅務局,由英國稅務局與中國國家稅務總局進行信息交換,這位中國公民在英國銀行的所有信息對中國國稅總局來說將一覽無余。
值得一提的是,將資產轉移到海外,曾是內地富人配置資產的辦法,如今內地富人們可能要為之擔憂了。有觀點認為,最害怕CRS的人是在境外開設賬戶用于偷稅、漏稅的人。
中央財經大學國際稅務研究中心主任曹明星向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表示,其實談不上對富人過多的消極影響,對于資產配置,他們有正常范圍的安排。“但我們看到很多(金融投資)變為洗錢、避稅的渠道,所以國家在資金、外匯方面都有嚴格限制。”
他補充道,從稅收制度方面來看,“新政”對高、低凈值賬戶的公開信息要求一致,體現了規范性、公平性。“但從重要性來講,對于高凈值賬戶的信息監管要花費更大精力。”
購買香港保險也要上報?
富裕階層海外資產轉移目的地的選擇一直是為人們津津樂道,波士頓咨詢公司(BCG)的研究表示,中國香港、美國和加拿大成為主要集中地,這三地集中了高凈值客戶60%的海外資產。中國香港、美國和加拿大占比分別為22%、21%和16%。
“新政”實施后,將資產轉移到海外避稅的難度加大,富人們在香港等實行CRS的國家和地區開設的賬戶,其信息未來將會陸續交換回來,財產也將更加透明化。
此前,內地居民赴港買保險的“熱潮”也因CRS的實施而備受關注。
據香港保險業監理處數據,2016年上半年內地客戶在港貢獻的新單保費收入為301億港元,占全港815億港元的個人業務新單保費比例為37%,額度和比例雙雙再創新高。
有消息稱,今年起凡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單7800港幣以上,其保單信息會自動作為個人稅務資產上報中國稅務機關。
一位香港保險從業人員向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表示,不論低凈值還是高凈值,赴港買保險的每位內地客戶都需要報送信息,目前沒有7800港幣的金額限定。
業內人士認為,CRS會堵住很多不合規的資金和渠道,香港短期內業務與此前相比自然大為減少,但長遠來看合規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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