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2-21 23:01:58
2月20日晚,高樂股份(002348,SZ)公告稱,公司近日與華特迪士尼(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迪士尼)簽署《許可協議》 ,迪士尼許可公司在特定期限內在特定玩具類產品上使用相關迪士尼原型和商標,并授權公司在特定的渠道銷售許可產品。
每經編輯 每經實習記者 林夢霞
每經實習記者 林夢霞 每經記者 曾劍 每經編輯 宋思艱
美國華特兄弟依靠一只小老鼠創造的商業帝國版圖已紅遍全球。米奇(米老鼠)陪伴了很多人的成長。在這背后,是迪士尼運用多層次品牌營銷手段的努力,除傳統的電視電影業務外,迪士尼還通過其全球各大主題樂園及消費品衍生品以及名目繁多的商家冠名,練就了嫻熟的品牌授權創收技巧。
最近,迪士尼又和一家A股上市公司進行了合作。
高樂股份獲迪士尼商標授權
2月20日晚,高樂股份(002348,SZ)公告稱,公司近日與華特迪士尼(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迪士尼)簽署《許可協議》,迪士尼許可公司在特定期限內在特定玩具類產品上使用相關迪士尼原型和商標,并授權公司在特定的渠道銷售許可產品。
據公開資料顯示,高樂股份是一家電子電動塑膠玩具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的玩具行業的企業;是電動火車、線控仿真飛機、磁性學習寫字板、機器人玩具出口企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今日(2月21日)下午以投資者身份致電高樂股份,公司證券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與迪士尼簽訂的《許可協議》會促進公司玩具系列的開發和渠道的拓展,有利于進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和影響力。
一位同在玩具行業上市公司工作多年的人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類似于高樂股份這樣的品牌授權,對于迪士尼來講,其實有很多的IP都是授權給了一些廠家達成合作。首先,迪士尼本身的品牌影響力是存在的,大品牌可以加強授權方的知名度,但公司本身的產品質量也很重要。如果公司自身產品就已經很好了,再加上大的品牌授權,(銷售)效果就會格外的好。
平安證券的非銀金融首席分析師繳文超曾在《迪士尼系列研究》研報中提到迪士尼的“利潤乘數模式”。
研報指出,對于迪士尼這種擁有娛樂及影視品牌的媒體界航母,完美地運用了“利潤乘數模式”,利用一個影視節目、形象等,重復地收獲利潤,讓所有業務部門都獲得利潤,這才是迪士尼的核心競爭力。
迪士尼時代的IP經濟
迪士尼旗下有5大業務板塊,包括媒體網絡、主題樂園及度假區、影視娛樂、消費品和互動媒體。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工商信息顯示,迪士尼在中國境內成立于2004年12月7日,注冊資本為1000萬美元;經營范圍包括在消費品領域以及信息產業領域取得、利用和授權許可知識產權(包括商標和著作權)并提供相關咨詢服務;著作權及商標代理(著作權集體管理除外);動漫形象設計與制作(動漫電影及電視節目制作除外)等。
記者梳理發現,迪士尼進入中國以來,已與多家上市公司簽訂“迪士尼原型和商標授權協議”。
2016年,漫步者(002351,SZ)全資子公司北京愛德發科技有限公司、姚記撲克(002605,SZ)、海倫鋼琴(300329,SZ)等上市公司分別與迪士尼簽署協議,迪士尼許可相關公司在特定期限內在特定樂器及相關配件類產品上使用迪士尼原型和商標,并授權公司在特定的渠道銷售許可產品。
此外,哈爾斯(002615,SZ)、小天鵝 A(000418,SZ)、飛天誠信(300386,SZ)等多家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也于2015年先后同迪士尼簽訂品牌授權協議。
截至今日(2月21日)收盤,高樂股份盤中創今年股價新高7.97元,收盤價為7.78元,收漲2.77%。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