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3-02 21:06:30
近日,在證監會公布的一批信披違規以及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案例中,《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了一個頗具特點的案例: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許自然
每經記者 許自然 每經編輯 宋思艱
近日,在證監會公布的一批信披違規以及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案例中,《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了一個頗具特點的案例:
擬上市公司遼寧振隆特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隆特產)為阻止證監會調查組對存貨進行盤點,對南瓜籽等存貨用磷化鋁做了除蟲防護,致使“毒氣未消”。那么,最終調查組是如何應對的呢?
三大方式財務造假
據證監會披露,振隆特產成立于2000年10月,經營范圍為農副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等,擬在深交所上市,2013年至2015年向證監會陸續報送過4次招股說明書,于2014年4月23日在證監會網站預先披露。
振隆特產財務造假包括以下三種方式:
第一,公司利用銷售客戶分布海外,不易調查的特點,虛構銷售合同,虛增合同銷售單價以虛增出口銷售收入和利潤。
第二,公司通過調節產品出成率,調低原材料采購單價,增加原材料入庫數量,未在賬面確認已處理霉變存貨損失等方式虛增存貨和利潤。
第三,公司虛假披露主營業務模式,通過虛構生產過程的方法進行財務造假,導致招股說明書披露的與主營業務相關的采購原材料種類、工藝流程、生產模式、產品產量和產能利用率等各項重要內容存在虛假。通過上述方式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別虛增利潤1962.43萬、2863.19萬、2790.56萬元,分別各占當年利潤總額34.13%、53.66%、99.76%。
調查組冒著毒氣盤點存貨
證監會特別強調,調查過程中公司起初并不配合提供真實數據,并且“對南瓜籽等存貨用磷化鋁做了除蟲防護,毒氣未消,讓調查組難以盤點現有存貨”。
另外,公司的供應商多為農戶,分布在內蒙古、吉林、黑龍江等地的農村地區,部分采用現金交易,且產品70%左右為外銷,客戶分布在歐美等地,無論是尋找供應商核實采購情況,還是尋找客戶核實銷售情況都存在難度大、成本高的難題。
對此,證監會調查組擬定了通過盤點確定關鍵證據,調查與攻心雙管齊下的方案。
首先,利用周末時間突然對公司所有倉庫的存貨進行全面盤點。“不畏艱苦以及毒氣對身體的影響,對1.5萬噸南瓜籽、松籽等存貨全面盤點,鎖定公司存在巨額賬實不符的事實。”
其次,調查組同步對公司涉及存貨生產和流轉關鍵環節的生產廠長、庫管員、采購員、外銷部門負責人等關鍵人員展開談話,并對電腦進行取證,獲取了公司部分真實的庫管和銷售數據。
第三,調查組與當地政府多次溝通,爭取到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給公司董事長形成了較強的心理壓力。在事實面前,董事長和相關人員的解釋矛盾重重,無法自圓其說,最終心理防線被擊潰,主動坦白了部分造假事實和手段,并表示配合提供真實購銷存業務數據。
被處頂格罰款
通過上述調查,2016年9月,證監會依法對擬上市公司遼寧振隆特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隆特產)財務造假、虛假報送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振隆特產被處以60萬元“頂格”罰款,董事長黃躍等人分別被采取8-10年市場禁入措施。
因在振隆特產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IPO)的執業中未勤勉盡責,保薦機構信達證券和法律服務機構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及相關責任人均受到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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