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 2017-03-07 11:28:23
去年10月9日華商報報道了11歲男孩不到3天偷發微信紅包近萬元買手游裝備一事。之后,不少有同樣“熊孩子”的家長打進華商報熱線訴說困擾,一場對于手機游戲的討論隨之展開。11歲男孩小天偷發微信紅包近萬元買手游裝備,其中3000多元涉及“騰訊游戲”。媽媽吳女士起訴欲討回,誰知案子還沒開審,僅管轄權就爭了半天。
>>新聞背景
10月17日華商報A07、A08版刊發了《手游的困擾》和《拿什么拯救你沉迷手游的孩子》的報道,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
10月22日華商報邀請10名讀者體驗。同時,邀請專家對孩子們的游戲狀態及游戲中是否存在問題逐一分析。
11月1日花近萬元買手游裝備的11歲男孩的家長吳女士,欲起訴孩子消費的兩款游戲的企業,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良善律師免費為其代理。
11月10日準備起訴游戲公司的消息傳出后,其中一家游戲企業主動聯系趙良善,表示愿意退款。最終,這家游戲公司退還了5070元游戲消費,同時,賠付1000元作為精神補償。
12月12日趙良善律師為吳女士代理起訴“騰訊游戲”一案經華商報報道后,部分家長愿與吳女士聯名起訴游戲企業。隨后,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和陜西樂友律師事務所的26名律師參與到公益維權中來。
>>有堅持訴訟的
吳女士告“騰訊游戲”被提出管轄權異議
去年11月25日,臨潼區法院受理了吳女士告“騰訊游戲”一案并立案。12月7日,趙良善律師收到傳票,通知12月20日開庭。然而,還未開庭,“騰訊游戲”就向臨潼法院提出了管轄權異議,申請將案件送至“騰訊游戲”所在地的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理,被臨潼區法院駁回后,“騰訊游戲”不服裁定,上訴至西安中院。
今年3月1日,西安中院經審查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第20條規定:“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絡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吳女士兒子的戶籍及經常所在地(即合同履行地)均是在西安市臨潼區,所以本案應由買受方所在地臨潼區法院管轄。西安中院維持了一審裁定。所以,向騰訊游戲追討游戲款一案,還將在臨潼法院審理。
吳女士說,趙良善律師后來向她轉達過,說“騰訊游戲”提出和解,并給予一定賠償,“我想說我狀告他們,也并不是為了那點兒錢,我只是想通過自己的實際行動,告誡那些游戲企業,孩子的錢不能這么昧著良心去掙,我也想通過爭取打贏這官局,告訴我兒子,游戲企業這樣做是違法的……”
>>也有選擇和解的
兩家長今年1月6日拿到退還的游戲款
并不是所有家長都像吳女士這般堅持,有些家長在委托律師之初,便說明可以訴訟、也可以和解。目前,已有兩名家長收到“騰訊游戲”的全額退款。
家住城南的白先生12歲的兒子也玩手機游戲。2016年4月至8月,孩子通過QQ號登錄騰訊公司運營的穿越火線游戲,通過微信號登錄騰訊公司運營的王者榮耀游戲。孩子在過程中,并登錄父親的微信購買游戲裝備。趙良善律師團隊經過核對,得知孩子共消費6778.4元。白先生愿與游戲企業溝通。去年12月2日,趙良善律師將律師函郵寄給深圳騰訊公司,經騰訊工作人員多次審核查對,12月23日下午,“騰訊游戲”將全部游戲款6778.4元轉進趙良善律師指定的賬戶內。今年1月6日,趙良善律師將退還的游戲款交給白先生。
家住新城區韓森寨的劉先生16歲的女兒也迷戀游戲。2015年至2016年,在劉先生不知道的情況下,女兒去門店通過現金購買QQ幣充值進行游戲交易活動,花費約8000元。2016年12月2日,趙良善將律師函郵寄給深圳騰訊公司。“騰訊游戲”經反復查證,12月28日下午,將全部游戲款人民幣10542.72元打到趙良善律師指定的賬戶內。今年1月6日,趙良善律師將退回的游戲款交給劉先生。
此前,兩名市民的孩子玩四三九九游戲公司旗下的游戲,經趙良善律師協調,已討回游戲款。
>>繼續關注
還有三案進入訴訟階段
陜西樂友律師事務所主任賈永進律師說,他們團隊經過對前期報名者孩子的調查取證,已對其中三起案件提起了民事訴訟。
律師調查發現,11歲的小晨從2016年3月開始,使用自己注冊的QQ號登錄穿越火線游戲,該QQ號未進行實名認證,注冊年齡為11歲,創建游戲角色,采用微信支付購買游戲道具及裝備等,共計支付人民幣8286.85元;11歲的小翊從2016年9月開始,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用家人手機及注冊的微信登錄《火影忍者-疾風傳》游戲,創建游戲角色,采用微信支付購買游戲裝備等,共計支付人民幣6682.3元;11歲的明明從2016年3月開始,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用家人手機及注冊的微信登錄穿越火線游戲,創建游戲角色,采用微信支付購買游戲道具及裝備等,共計支付人民幣1274.9元。
陜西樂友律師事務所團隊及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團隊26名律師將持續關注此事。 本組稿件由華商報記者 苗巧穎 采寫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