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3-17 15:56:11
3月17日,財政部發布通知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和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同時還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擴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并且設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上限。中央財經大學教授王雍君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之所以率先取消這兩項基金,是因為其經濟合理性不明確。
每經編輯 每經實習記者 張鐘尹
每經實習記者 張鐘尹
全國兩會剛剛結束,新一輪為企業減稅降費政策就正式出臺。3月17日,財政部發布《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和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
同時還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擴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并且設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上限。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王雍君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這是財政部落實政府工作報告的具體舉措,之所以率先取消這兩項基金,是因為其經濟合理性不明確。
兩項基金將給企業減負近385億元
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和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是兩項上繳地方國庫的政府性基金。
其中,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專項基金收入指的是對工業用電、工業用水、公共汽車、公共電車、民用自來水、民用照明用電、電話、煤氣、輪渡等的附加,用于解決城市維護當中的急迫需要。
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涵蓋磚類、砌塊類、板材類等相應標準材料,這項基金主要用于新型墻體材料生產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的貼息和補助等。
根據財政部數據,2015年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收入89.17億元,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收入295.52億元。此次兩項基金取消,將給企業減負近385億元。
王雍君認為,對于相關的企業、行業,取消這兩項基金的減負力度較大,金額規模是相當可觀的。他進一步表示,關鍵不僅僅是要為企業減負,還要明確收費的合理依據。
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教授馮俏彬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專項基金公用性特別強,政府主要通過一般稅收進行支付;而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時間已經很長,該項基金已經陳舊過時。取消這兩項基金是完全合理的。
殘保金出現資金積壓
此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殘保金”)備受企業關注,有的小微企業表示,一年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相當于一個員工的工資水平。
通知稱,擴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由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小微企業,調整為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
調整免征范圍后,工商注冊登記未滿3年、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在剩余時期內按規定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此外,還設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上限。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用人單位所在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3倍(含)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馮俏彬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當前企業意見較大的一個政府性基金就是面向絕大多數企業征收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她分析稱,這項基金開征已有20多年,收費標準過高,由于計算基數是當年社會平均工資,因此近年來增長很快,出現資金積壓。
根據財政部數據,2014年殘保金收入284.27億元,支出212億元,結余高達72.27億元。
通知還稱,“十三五”期間,地方政府可以自主決定免征、停征或減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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