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4-11 00:06:08
樓市調控是系統(tǒng)工程,樓市有周期,受市場供需、政策走向、財稅設計、金融環(huán)境等諸多因素影響。靠不動產登記全國聯網系統(tǒng)就能遏制炒房、降房價?顯然不可能。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一制度將摸清全國不動產的家底,有助于樓市因城施策、精準調控。
張敬偉
國土資源部近日表示,作為我國一項基本的物權制度,不動產登記制度正在悄然“發(fā)力”。力爭到今年底前,全國所有市縣的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將接入國家級信息平臺。
不動產登記聯網已經試點二三年了,全面推進全覆蓋聯網也是應有之義。不動產登記制度,順應互聯網時代的要求,通過聯網實現大數據聯通,既是時代需要,能更好地保護公民不動產,對完善物權制度保護也有現實意義。
不動產登記全國聯網,應從完善制度規(guī)范的角度去理解,而不應對其有更多碎片化的功能化聯想。
物權立法在中國較為滯后,因而在物權保護的制度層面,之前也較為模糊。與此同時,中國市場化和市場創(chuàng)富的速度非常快,從樓市到股市再到其他市場,各種市場要素疊加,因此物權從形式到內涵都極其復雜。
于是,物權法從法制到法治都要跟上時代步伐。在現有的法制體系下,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通過不動產登記的互聯互通,完善制度規(guī)范,迫在眉睫。
從制度規(guī)范而言,建立統(tǒng)一登記的不動產權信息平臺,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公民不動產權的公開透明。如果說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公開透明、可查詢的不動產登記制度,也可最大限度地實現不動產權的合法化。畢竟,對于物權認知,每個人都會有常識性的邏輯,也不會忌憚將自己的合法物權如實登記。相反,如果一個人的不動產不合邏輯和常識——就像輿論場之前曝光的眾多房叔、房嫂那樣,其職業(yè)、收入和其擁有的不動產明顯不匹配,他們也不敢如實登記。
不動產登記本身不具有反腐功能,但作為制度規(guī)范,對包括貪腐在內的非法行為都具有剛性約束。但要指出的是,不動產登記的全國聯網,主要目的不是為了反腐,而是對物權制度的基礎性完善。如果說將此制度視為反腐利器或者給予公眾隨意以人查房的自由,這種的制度設計和技術更新就“走偏”了。
越是在法制不健全、法治不完善和制度不規(guī)范的情況下,越不能將制度規(guī)范功利化。否則,激進的功利思維,會損害制度規(guī)范的內涵,使之淪為公眾情緒的工具,使理性的制度設計異化。即如將不動產登記全國聯網視為反腐利器,將會導致“地下房產”的非法交易,使樓市更加紊亂。再如不給以人查房設置防火墻,人人得而查之,那么公民的隱私權就難以保障。好制度首先在于權利維護,而不在于懲惡。以人查房,必須合法規(guī)范。
同樣,不動產登記全國聯網,固然可以查清每個人買了多少房,但也并非為了打擊炒房,更不是“關門打狗”降房價。樓市調控是系統(tǒng)工程,樓市有周期,受市場供需、政策走向、財稅設計、金融環(huán)境等諸多因素影響。靠不動產登記全國聯網系統(tǒng)就能遏制炒房、降房價?顯然不可能。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一制度將摸清全國不動產的家底,有助于樓市因城施策、精準調控。
最大的猜測來自于不動產登記全國聯網是為開征房地產稅做準備。正如前述,這一制度有助于摸清全國不動產的家底,對于未來開征房地產稅提供了準確的數據支持。
但是,不動產登記全國聯網,并不意味著房地產稅開征臨近。畢竟,開征房地產稅需要立法,而立法程序是復雜、嚴謹的。據悉,房地產稅并沒有納入今年的立法規(guī)劃,因而房地產稅立法還是遠景。更重要的是,在樓市還存在諸多制度短板的現實中,當務之急是補上制度和監(jiān)管短板。
因此,不動產登記制度實現全國聯網,是完善制度的基礎性工作,而不能功利化想象。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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