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4-25 00:04:08
騰訊音樂基于多元音樂產品(聽、看、唱、玩)大膽嘗試商業化變現。阿里音樂則通過業務協同來實現音樂的價值(音樂+電商、音樂+演出)。網易云音樂圍繞音樂社交,通過增加在版權資源層面的投入強化產業鏈的布局。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趙娜 每經編輯 盧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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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網易云音樂宣布完成A輪7.5億元融資。作為2013年4月正式發布的一款產品,目前用戶數突破3億,這樣的成績奠定了網易云音樂是國內數字音樂市場中黑馬的烙印。因為在這一領域,其所面對的競爭對手都十分強大,堪稱又一個被BAT割據的市場。
盡管資本和巨頭對這一行業充滿熱情,但多數用戶一直未能養成付費聽歌的習慣,則是這個行業里長期存在的痛。
易觀互動娛樂行業中心分析師王傳珍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因長期盜版環境導致用戶付費觀念缺失,國內數字音樂市場單純的音樂形式買單率向來不足。但仍要看到,市場已進入資源整合所加碼的行業持久戰之爭。各家版權轉向“代理+自產”讓平臺商競合加劇,未來內容或平臺服務的付費化終將是趨勢,比如粉絲經濟將是發力點之一。
網易云音樂新近融資
數字音樂在不知不覺間已經成了又一個巨頭割據的市場。此前,百度旗下音樂業務與太合音樂集團合并、中國音樂集團和騰訊集團合并數字音樂業務,以及蝦米音樂和天天動聽(已更名為阿里星球)整合構成了阿里音樂。
但互聯網領域從不缺少黑馬。放在國內的數字音樂市場,目前這匹黑馬似乎就是網易云音樂。就在近日,網易云音樂宣布近期已完成A輪7.5億元融資,此輪融資后,網易云音樂估值為80億元。
從公布的投資方名單看,網易云音樂想要整合產業鏈資源的意圖已十分清晰。
王傳珍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認為,網易云音樂是音樂產業的后起之秀,從“音樂社交”切入,設置了四大主要發展方向:UGC、歌單、個性化、評論。這樣的發展方向為其快速帶來了用戶增長和產品口碑。
深入競爭考驗產業鏈整合能力
2015年7月,國家版權局下發打擊網絡盜版音樂的“最嚴版權令”(注:《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轉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讓國內在線音樂行業走向了正版化的軌道。
“最嚴版權令”出現之前,多家音樂平臺都因為版權問題對簿過公堂。比如,QQ音樂與網易云音樂、網易云音樂與酷狗音樂之間都曾相互起訴。此后至2015年10月,QQ音樂和網易云音樂宣布達成版權戰略合作,QQ音樂將向網易云音樂轉授音樂版權150萬首,該案例對推動更多的國內數字音樂平臺版權合作有“破冰”價值。
對現在的國內數字音樂市場來說,平臺方逐漸從混亂的版權紛爭中抽身,得以有更多精力來尋求差異化、探索盈利模式。“最嚴版權令”加上巨頭割據市場的背景下,目前數字音樂市場發生了哪些新變化?
王傳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國內數字音樂市場的變化主要有兩點:一是走出盜版橫行產業無序發展的狀態,走向正版音樂驅動的產業化發展道路;二是移動音樂市場進入資源整合所加碼的行業持久戰之爭,表現為平臺競爭不再局限于平臺環節,而是延展到整個音樂產業鏈條。
目前各平臺幾乎都推出了付費會員機制,似乎仍只能算作一種嘗試,多數國內用戶一直未能習慣在互聯網上為聽音樂這件事買單。
王傳珍也直言,要提升用戶的買單意愿,需要提升音樂的復合性,更多與音樂人運營、粉絲娛樂等產業鏈環節結合起來,形成以音樂人為中心,音樂發行、節目制作、專屬音樂會、在線演藝等泛音樂服務加持的粉絲生態,比如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的“聚·星公社”。
在她看來,平臺們都深知版權資源的核心價值,通過扶持原創音樂增強版權自產能力。差異化則在于,騰訊音樂基于多元音樂產品(聽、看、唱、玩)及所擁有版權資源的優勢,大膽嘗試音樂的商業化變現。阿里音樂歸屬阿里大文娛,通過業務協同來實現音樂的價值(音樂+電商、音樂+演出)。網易云音樂圍繞音樂社交,通過增加在版權資源層面的投入強化產業鏈的布局。太合音樂集團依托產業鏈優勢,賦能百度音樂產品的多元化。
對這一市場的趨勢,王傳珍認為,各家版權獲取將由代理向“代理+自產”轉化,平臺商競合加劇,版權資源未來會趨于共享;二是內容或平臺服務的付費化;三是粉絲經濟發力,泛音樂消費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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