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成都 2017-05-01 20:48:23
今日(5月1日)晚間,成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成都”發布關于加強成都雙流國際機場凈空區域安全保護的通告。
為維護成都雙流國際機場凈空保護區域飛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等法律法規以及西部戰區空軍參謀部、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區空中交通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廳四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全省軍民航機場凈空區域安全保護的通告》相關規定,現就成都雙流國際機場凈空區域安全保護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未經軍民航職能部門批準,在成都雙流國際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進行無人機、航空模型等飛行活動。
凡取得軍民航職能部門批準的飛行,在每次飛行前必須向屬地公安機關治安部門進行書面報備。
二、對在機場凈空保護區擅自進行無人機、航空模型等飛行活動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處理。
三、全市所有單位、組織和個人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必須配合公安機關開展機場凈空保護工作。對妨礙公安機關依法開展調查,不如實提供證據、謊報案情、制造虛假信息的,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四、鼓勵廣大市民積極發現、規勸和舉報可能擾亂飛行安全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24小時接受線索舉報,線索一經查實,公安機關將按相關規定給予舉報人獎勵。
五、本通告機場凈空保護區是指距機場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內的區域。包含我市高新區、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雙流區、郫都區、溫江區、新津縣等地區全部或部分區域。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公安機關舉報電話:110
2017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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