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5-12 00:38:13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金徽酒首次提交招股書開始,一直對其跟蹤觀察,并在2014年8月~9月及2016年12月兩次實地調查走訪公司部分歷年前五大客戶,結果發現了種種詭相。
每經記者 張靜 每經記者 畢華章 每經編輯 張海妮
編者按
【 在國內上市白酒企業中,發跡于隴南徽縣伏家鎮的金徽酒(603919),雖然名號算不上響亮,但近6年營收幾乎連年攀高。在公司不俗的業績中,經銷商的貢獻超過90%。
有意思的是,金徽酒披露的歷年前五大客戶,多集中于甘肅南部的隴南市和定西市,且多為甘肅省國家級貧困縣,其中不乏個體工商戶。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金徽酒首次提交招股書開始,一直對其跟蹤觀察,并在2014年8月~9月及2016年12月兩次實地調查走訪公司部分歷年前五大客戶,結果發現了種種詭相。】
每經記者 張靜 畢華章 每經編輯 張海妮
隴南多山,峻嶺不斷,頗為險惡,素稱“秦隴鎖鑰,巴蜀咽喉”。因青山綠水相連,氣候溫和,亦有“隴上江南”美譽。
前身為中華老字號白酒“隴南春”,歷經政策性破產重組,變身為甘肅白酒龍頭的金徽酒便成長于斯。2016年3月,金徽酒攜亮麗業績成功IPO,成為甘肅第二家上市白酒企業。
這只縣城里飛出來的“金鳳凰”,近6年營收連年攀高。2016年,金徽酒實現營收12.77億元,同比增長8.02%。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對于金徽酒頗為耀眼的業績來說,經銷商功不可沒。2011~2015年,公司超過90%的銷售收入為經銷商所貢獻。梳理金徽酒2011~2015年度9家歷年前五大客戶(其中兩家為同一控制人,故統計為9家,2016年未披露前五大客戶名稱),6家地處甘肅省國家級貧困縣,貢獻的銷售業績最高達11271.41萬元,最低亦有1948.68萬元。
然而如此不俗的成績,卻蒙上了一層“真假難辨”的迷霧。記者數次實地走訪金徽酒歷年前五大客戶,地方國稅部門數據顯示,金徽酒歷年6家前五大客戶納稅額對應的銷售收入,與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披露的數據相差甚遠,最高相差約454倍;有3家歷年前五大客戶,其公司年檢審計報告所載銷售收入,與金徽酒公示數據亦迥異;實地走訪中,6家歷年前五大客戶,更是矢口否認金徽酒公示數據為其真實銷售數據。
1、公告數據與稅務銷售收入相差400多倍
金徽酒生長發跡的地方為隴南徽縣,當地氣候溫暖濕潤,被譽為“隴上小江南”。而金徽酒的名號,在當地不論是政府、白酒業內人士,還是街頭行人,都如雷貫耳。
這家地方酒企的前身為中華老字號白酒——“隴南春”,后被甘肅金徽收購,變身為金徽酒,此后發展迅猛,一躍成為甘肅白酒龍頭。經過兩年排隊等待,金徽酒于去年3月成功IPO,繼*ST皇臺(000995,SZ)后,成為甘肅第二家上市白酒酒企。
2011~2016年,金徽酒分別實現銷售收入6.86億元、9.75億元、10.93億元、10.12億元、11.82億元和12.77億元,幾乎連年增長。
與白酒企業普遍依賴經銷商的模式相同,上述營收中經銷商的貢獻,亦連續5年超過90%,經銷商銷售收入的波動,對金徽酒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 ”。
金徽酒9家歷年前五大客戶,貢獻的年銷售收入均超1000萬元,最高達1.127億元。前五大客戶的營收占比連續3年超過20%(2011~2013年)。
然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別在2014年8月~9月及2016年12月兩次實地調查中,查詢獲取到其中6家歷年前五大客戶的納稅數據,其所對應的年銷售收入與金徽酒公示數據相差甚遠,最高相差約454倍。
6家歷年前五大客戶分布于甘肅隴南和定西兩市,分別為隴南興達商貿有限公司、宕昌世紀金徽經銷點、禮縣紅云商貿有限公司、渭源縣鑫城名酒營銷中心、臨洮縣藝順祥名酒綜合超市和隴西縣孚泰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隴南興達商貿有限公司(與隴南市三和源商貿有限公司股東一致,三和源于2013年9月注銷,此處為便于統計合稱為隴南興達商貿有限公司)連續5年穩居金徽酒第一大客戶寶座,(三和源)2011年銷售收入為8299.81萬元;2012年為11271.41萬元;2013年為9700.32萬元(興達商貿);2014年為5413.80萬元;2015年為5097.03萬元。
而記者從隴南市國稅局及武都分局查詢到的納稅數據顯示,該企業核定每月銷售收入3.4萬元(截止2014年),亦即年銷售收入40.8萬元,與金徽酒披露的最高年度銷售收入(2012年,11271.41萬元)相差逾275倍。
2011年及2012年第二大客戶,2013年第五大客戶——宕昌世紀金徽經銷點(2015年1月注銷),金徽酒披露其2011年度銷售收入2989.30萬元;2012年度銷售收入4083.80萬元;2013年度銷售收入2892.12萬元。
對于這家個體工商,宕昌縣國稅局數據卻顯示,該個體戶每月銷售收入均不足2萬元。時任宕昌縣國稅局第二分局相關負責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起征點為5000元的時候,宕昌世紀金徽經銷點繳過稅;起征點提高到每月2萬元后,其因月銷售收入未達到起征點而未交稅,稅務局也核查過好幾次,對方均告知經營困難。
事實上,禮縣紅云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禮縣紅云商貿)、渭源縣鑫城名酒營銷中心(以下簡稱渭源鑫城名酒)、臨洮縣藝順祥名酒綜合超市(以下簡稱臨洮藝順祥超市),3家歷年前五大客戶在稅務系統對應的銷售數據,亦與金徽酒公告數據出入頗大。
當地國稅局納稅數據顯示,禮縣紅云商貿2013年應稅收入為219.63萬元,2014年為499.82萬元,2015年為680.47萬元。而金徽酒公告顯示,2013~2015年,禮縣紅云商貿銷售額分別為3884.89萬元(第三大客戶)、3312.72萬元(第二大客戶)和3319.25萬元(第五大客戶)。
同為個體工商,臨洮藝順祥超市核定每月納稅經營額為4.6萬元,即年銷售收入55.2萬元。而其在金徽酒公告的業績中,最低年銷售額為2533.17萬元(2012年),最高達到3738.93萬元(2015年)。
渭源鑫城名酒2011年(5月起)~2012年在渭源縣國稅局核定的每月銷售收入為4800元,即年銷售收入僅為5.76萬元,而金徽酒披露的該客戶2011年、2012年銷售收入卻為1997.52萬元和2618.36萬元,與2012年金徽酒披露的數據相差約454倍(2618.36萬元/5.76萬元)。
隴西縣孚泰酒業有限責任公司2014年的計稅銷售額為256.33萬元,2015年為227.98萬元,而金徽酒相應披露的年銷售額則為3192.75萬元和4170.17萬元,兩者同樣相差甚遠。
2、“年檢審計”營收數據與公告不符
從山嶺上眺望,隴南夾在山脈間,城市狹長,略顯擁擠,蜿蜒的盤山路,汽車有若螻蟻,首尾相繼,蜿蜒爬行。
出租車行駛在盤山路上,穿過村鎮和連塊農田,一路向東北,約摸4小時抵達甘肅南部的天水市,這里為金徽酒2013年的第二大客戶——天水羲德利商貿有限公司(簡稱天水羲德利)所在地。
在兩次實地走訪中,為金徽酒貢獻主要營收的9家歷年前五大客戶,其納稅銷售收入,不僅與金徽酒公示的數據有明顯的出入,部分客戶的年檢審計營收數據亦與披露數據不符。
金徽酒數據顯示,天水羲德利2013年度銷售收入為3962.60萬元,占年度營業收入比例為3.63%,為公司第二大客戶。其注稱,天水羲德利商貿有限公司與秦州義德利商行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故銷售金額為兩者合并計算結果。
然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當地工商部門并未查詢到秦州義德利商行的注冊信息,只有天水羲德利商貿有限公司和秦州區羲德利商行在冊。
工商資料顯示,秦州區羲德利商行成立于1997年7月,為個體工商戶經濟戶口,注冊人為王秀琴,注冊資金0.5萬元。天水羲德利商貿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注冊成立,注冊資本為101萬元,股東為王秀琴、王秀玲、趙德義三人。
在天水羲德利公司注冊所在地的天水秦州區泰山路,公司所在地僅為一處小門店,門頭沒更換前有“天水秦州區總代理”的字樣。該門店店員確認,趙德義和王秀琴為夫妻關系。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取到的天水羲德利在工商系統的年檢報告財務數據顯示,該公司2011年度全年銷售收入為34.38萬元,2012年營業收入為135.42萬元,2013年銷售收入為133萬元。
而按照金徽酒公告數據顯示,天水羲德利2013年度銷售收入為3962.60萬元,與該公司年檢報告中的133萬元的銷售收入相去甚遠,相差約29倍。
趙德義頗為果斷地回復,天水羲德利2013年銷售收入沒有3900萬元,具體情況讓找(金徽酒)辦事處詢問。同時,趙德義也否認了公司為金徽酒2013年度第二大客戶。
距離天水約150公里的隴西縣,為金徽酒歷年前五大客戶中的隴西縣孚泰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隴西孚泰酒業)所在地。該公司為自然人溫涵發和汪東霞設立,歷經幾次變更之后,變為汪東霞的獨資公司。
據金徽酒披露,隴西孚泰酒業2011年銷售收入為2130.49萬元,占年度營業收入比例為3.10%;2012年銷售收入為2651.84萬元,占年度營業收入比例為2.72%。
上述披露中,2011年和2012年,隴西孚泰酒業均為金徽酒第三大客戶。然而,隴西孚泰酒業提交給工商系統的審計數據顯示,2011年度該公司銷售收入只有97.01萬元,兩組數據相差近21倍。
與此同時,審計數據顯示,隴西孚泰酒業2012年度銷售收入為196.04萬元,相比金徽酒公告披露的2651.84萬元,二者相差12.5倍。
地處甘肅省會蘭州的蘭州宏安泰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其為金徽酒2011年度第五大客戶,上市公司披露該公司2011年度銷售收入為1948.68萬元。然而,該公司在工商系統的年檢報告財務數據顯示,其2011年度銷售收入為196.4萬元。
3、地方稅務部門:應稅收入作假可能性不大
嚴重依賴經銷商模式的金徽酒,其歷年前五大客戶的納稅銷售額與上市公司披露的數據大相徑庭,最高相差約454倍。部分歷年前五大客戶年檢審計數據,亦與上市公司披露數據不符。
出現以上“真假業績”局面,金徽酒與前五大客戶,到底是哪方的數據有誤?
上述6家歷年前五大客戶所報納稅銷售收入的真實性,記者首次實地調查時,隴南、宕昌、渭源縣國稅部門多位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納稅銷售與實際收入基本不會差太多,個體戶稅務會定額征收,私企(民企)自己報上來稅務也會核查,作假可能性不大。
若金徽酒業披露數據真實,納稅人(涉及的前五大客戶)就是嚴重隱瞞收入,偷稅漏稅。“如果涉及數額巨大的話,納稅人不僅要補繳稅款,而且要承擔法律責任。”時任宕昌縣國稅局第二分局相關負責人稱。
同樣,在第二次調查時,宕昌、隴西縣國稅局稅務工作人員亦表示,正常情況下,稅務部門的稅務征收信息中,酒類企業申報的當年應稅收入或計稅銷售額應與企業當年實際銷售額相同。實際銷售額既是應稅的,也是實際的,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表是一致的。
隴西縣國稅局城關分局工作人員亦告訴記者,按照稅法,納稅申報是企業的事,企業要對真實性負責任,稅務局在稽查過程中如果發現問題,肯定會要求企業糾正。“(企業申報納稅數據)肯定要按照真實的,又不能編造虛假的,只能按照真實的。”
一位不具名的資深財務專家亦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企業繳納增值稅肯定是根據它的銷售收入來定的,所得稅則是根據其利潤總額。如果按照增值稅征收,企業給稅務部門報的銷售收入就是其當年實際銷售收入。而核定征收,是大致按照同類型的企業,給一個核定的征收率。
顯然,若歷年前五大客戶向稅務部門隱瞞真實銷售收入,無疑將承擔巨大的偷稅漏稅風險;若其所報應稅收入真實,亦即應稅收入為當年的實際銷售額,那么是否是金徽酒披露的數據有誤?
金徽酒郵件回應《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提綱稱,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說明書中所披露的數據均真實、準確,主要客戶及相關數據均經過了中介機構的核查、審計。
對于記者提供的歷年前五大客戶稅務及工商數據,金徽酒表示,查詢了“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找到相應經銷商填報的年度銷售額或納稅額數據,故暫時無法對記者所提供的經銷商營業收入、納稅情況進行核對。
對于部分歷年前五大客戶否認上市公司披露數據一事,金徽酒則稱:“公司在IPO時,公司聘請的中介機構每年均對主要客戶進行走訪調查或書面訪談,在收到貴報采訪提綱后,我們調閱了歷年主要客戶的訪談記錄,均與公司披露內容一致,且所有訪談記錄均有其經營者親筆簽字及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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