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5-17 00:54:56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劉海軍 每經編輯 江 月
每經記者 劉海軍 每經編輯 江 月
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一家叫北京喜馬拉雅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私募法定代表人吳剛因行為涉嫌“老鼠倉”遭到了證監會的處罰。根據證監會福建局的公告稱,經查明,吳剛,男,1969年7月出生,住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其操作16只股票獲利近千萬元,被罰款3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進一步了解發現,吳剛曾經擔任過工銀基金管理公司投資委員會委員,在2006年到2008年之間管理過100多億元的公募基金,還是市場明星基金經理。
獲利948萬元
在2013年12月,“招商證券—招商銀行—招商匯智之喜馬拉雅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成立,該計劃系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為招商證券,托管人為招商銀行,研究顧問為北京喜馬拉雅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其間,吳剛為北京喜馬拉雅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總經理、投資總監,負責投資決策及具體下單操作,知悉相關交易信息。
2015年1月21日至10月23日,吳剛操作開立于華融證券深圳金田路證券營業部的“譚某”證券賬戶,先于(1~5個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個交易日)“招商匯智之喜馬拉雅計劃”買入東阿阿膠等16只股票,獲利948.02萬元。上述交易資金來源于“譚某”,吳剛按約定提取業績報酬?!白T某”賬戶涉案股票包括東阿阿膠、恒逸石化、蘇寧環球、南嶺民爆、天邦股份等16股。
福建證監局認為,吳剛上述行為違反了中國證監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五)項的規定,構成第三十八條所述情形。于是決定:責令吳剛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罰款。
記者查閱資料得知,上述《暫行辦法》的第二十三條中的第(五)規定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不得有以下行為: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上述提到的“老鼠倉”,是指機構在用公有資金拉升股價之前,先用自己個人(機構負責人,操盤手及其親屬,關系戶)的資金在低位建倉,待用公有資金拉升到高位后個人倉位率先賣出獲利。吳剛利用“譚某”資金相較于管理的私募產品先于或差不多時間內買入多只股票獲利,然后提取分成,屬于典型的“老鼠倉”行為。
曾為明星基金經理
那么,涉案的私募和吳剛究竟是誰呢?
記者查閱喜馬拉雅資產官網上表示,公司原名“成都喜馬拉雅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于2009年8月在成都注冊成立,于2010年12月21日遷至北京,同時公司更名為“北京喜馬拉雅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信息,該私募成立于2009年8月,吳剛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資料顯示,目前該私募旗下無產品,基金業協會信息顯示,喜馬拉雅2號已清盤。私募排排網同時顯示,公司4只產品已清盤。
記者同時注意到,吳剛此前曾是市場的明星基金經理,最早在君安資產做過,是“老君安”了。之后又在多家基金公司做過基金經理,在2006年到2008年甚至管理過凈資產規模最大時約160億元的工銀平衡基金,是市場明星基金經理。根據公司官網介紹,吳剛有15年投資管理經驗,7年基金管理經驗,原工銀瑞信基金管理公司投資委員會委員,專戶投資部基金經理;2002年進入基金管理行業,先后管理基金融鑫(國投瑞銀成長優選基金前身)、長盛成長價值基金、長盛動態精選基金、工銀瑞信精選平衡基金,工銀瑞信穩健成長基金及特大型定向資產管理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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