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3 19:32:18
【基金超期未發監管思路出爐:發不動可選延期及不再發行】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向轄內的公募基金公司下發了一份《機構監管情況通報2017年第五期》,其提出了對超期未募集的基金產品“一次性”的解決方案:對于超期未募集基金產品,允許基金公司自行選擇是否延期募集。延期募集的,應當及時提出延期募集備案申請;不再延期募集的,應當作出相關專項承諾,后續不再啟動超期未募集產品的發行。(一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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