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國 2017-05-28 21:13:08
5月26日(周五)16:15,證監會例行發布會上表態將修改大股東減持新規。
5月27日(周六)18:22,大股東減持新規落地出臺,隨后交易所發布配套完善規則。
26個小時,證監會緊鑼密鼓的協調著規則的簽報發布,有人質疑監管層火速發布重磅新規是臨時之舉,更有甚者,將新規發布與韓志國午飯“請命”相關。
其實,縱觀此次新規發布的脈絡,監管層醞釀減持新政已久,至少有五個關鍵的時間點值得關注:1月20日新聞發言人張曉軍的表態、3月7日姜洋在參加全國政協經濟組聯組討論會時的發言、4月8日劉士余在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上批評一些大股東“吃相難看”,再到上面5月26日和5月27日兩個世間點。
因新規頒布的時間點,與韓志國在微博端呼吁、以及他本人透露與監管層吃飯的時間點存在前后關系,一些投資者自然聯想此舉是韓志國吃飯呼吁之功勞。
其實,讀者只要略加思考,從時間點上就可以消除這個種誤解。韓志國在微博上發布和劉士余吃飯的消息是5月24日,證監會26日表態將修改減持規則,27日就出臺了減持新政。證監會兩天就能把減持新政從制訂到發布?再高效的政府也顯然不可能!
韓志國5月24日微博(已刪除)
從上面的梳理來看,監管層關注大股東減持亂象由來已久,相關準備工作半年前就已經著手,規則頒布和韓志國呼吁無因果關系,非一人之功。
多部門配合醞釀半年劍指減持亂象
縱向來看,證監會對于減持亂象的關注,可以追溯到今年年初。
當時,市場上就已經出現了質疑之聲,多集中在“高送轉”“炒概念”拉高股價借機減持、清倉式減持等方面。
為了回應市場關切,證監會在2017年1月20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就大股東減持一事做了表態。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指出,股份轉讓是上市公司股東的基本權利,但權利的行使必須依法合規,在不影響市場秩序的前提下進行。證監會倡導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的理念,也將切實履行維護市場秩序的職責。大股東在減持股份時應當誠實守信,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自律規則并遵守承諾,不得濫用控制地位和信息優勢侵害中小股東合法權益。
張曉軍強調,對于減持過程中涉嫌信息披露虛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將堅決查處,嚴格追責。
彼時,證監會還沒公開表示要修訂相關規則,首次提修訂是在“兩會”期間,證監會副主席姜洋向市場釋放了監管信號。
姜洋在2017年3月7日參加全國政協經濟組聯組討論會時表示,正在研究進一步規范大股東減持。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主流媒體曾針對重要股東頻繁減持、“精準”減持、“清倉式”減持等行為發表文章,文章從境外成熟市場經驗出發,引述業內專家言論稱,應完善相關制度,疏堵結合規范減持行為。
一個月后的2017年4月8日,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在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上,批評一些大股東“吃相難看”。劉士余的原話是這樣的:“有的上市公司根本沒有市場競爭力和主營業務,但其大股東和董監高拉抬股價高位套現,超比例減持甚至清倉式減持,市場人士講叫吃相很難看,被套的廣大中小投資者有苦難言”。
這是最高監管層對大股東減持亂象的點名批評,用詞犀利,可見,相關的制度規范已經到了著手制定層面。
市場對大股東減持之聲始終未絕,監管層對于相關規則的制定也一日不怠。
據券商中國記者了解,為了貼合中國資本市場實際,監管層對A股減持亂象進行了系統的研究,分類對借道大宗交易減持、清倉式減持、斷崖式減持等情況進行測算。同時,借鑒美國、香港等成熟市場經驗,通過大量的研究和評估,嚴謹的起草減持規則。
直至2017年5月26日,減持新規基本定稿,證監會通過例行新聞發布會向市場傳達最新進展,表示“現行減持規則出現了一些值得重視的新情況、新問題。對此,證監會高度重視,專門組織力量進行了研究評估。近期,在總結前一段實踐經驗和有關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借鑒國際通行做法,證監會將修改《若干規定》,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將完善相應的交易規則,引導上市公司有關股東減持行為規范有序進”。
一天后,也就是5月27日,大股東減持新規落地。
橫向來看,此次規則的頒布涉及證監會多個部門,包括了法律部、上市部、市場部、私募部等,同時,滬深兩個交易所配套出臺了相應規則,中國結算進行技術系統升級,可謂全系統共同發力。
這個耗時半年、證監會系統協調頒布的減持行政,并非一時之功,更談不上是“突擊作業”。
因新規頒布的時間點,與韓志國在微博端呼吁、以及他本人透露與監管層吃飯的時間點存在前后關系,一些投資者自然聯想此舉是韓志國吃飯呼吁之功勞。其實,從上面的梳理來看,監管層關注大股東減持亂象由來已久,相關準備工作半年前就已經著手,規則頒布和韓志國呼吁無因果關系,非一人之功。
減持新政卡漏,減持再難肆意妄為
心細的投資者可以發現,證監會和交易所公布的大股東減持新政,有針對性的從細節出發,針對各類減持亂象進行了規范,從精細的監管規則來看,也不可能是短期內能夠出臺的。
我們不妨來看看,哪些規則細節將影響日后的投資:
在規范大股東(即控股股東或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行為的基礎上,將其他股東減持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納入監管。
減持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個月內不得超過其持股量的50%;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在連續90日內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且受讓方在受讓后6個月內不得轉讓;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導致喪失大股東身份的,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6個月內繼續遵守減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監高辭職的,仍須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
大股東、董監高應當通過向交易所報告并公告的方式,事前披露減持計劃,事中披露減持進展,事后披露減持完成情況。
針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存在的“清倉式”減持情況,規則新增了進一步的減持限制,即除須遵守前述減持數量限制外,股東在非公開發行股份解除限售后的12個月內,通過競價交易減持的數量不得超過其持有該次非公開發行股份總數的50%。
針對大宗交易“過橋減持”,規則要求出讓方須遵守減持數量限制。大股東、持有特定股份的股東,在任意連續90日內,通過大宗交易減持相應股份的數量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受讓方須遵守6個月禁止轉讓限制。
對于新規,市場反應積極偏正面。一些中小投資者似乎直呼“利好”,戲稱“朋友圈的股市已漲停。”
一家中型券商的投行人士指出,利好程度不亞于降印花稅。
一家企業的董秘表示,在當前的市場情況下,減持新規明確了市場預期,能夠分散和緩解可能出現的減持壓力,對穩定市場、重塑投資者信心具有積極的正向作用。
私募國中島的吳國平認為,態度積極,短線沖擊大幅減小。
吳國平指出,細則出臺緊密圍繞各種減持亂像,很仔細,也能感受到其用心,態度積極對市場形成積極影響是肯定的。不過顯然是治標之作,治本在于上市公司質量本身,好的上市公司根本無需過多擔憂減持影響,建議管理層這方面要繼續加強源頭審核。另外,要治本還需要獎罰更分明,減持細則未來更完善時必須考慮,當然這需要制度更完善配合之。
同時,大宗交易受讓方六個月方可再轉讓,這是亮點,扼殺短線接大宗籌碼馬上二級套現的模式,對市場沖擊大幅減小,有利股價穩定,更有利于形成中期投資的運作思路。二級市場短期減持幅度比例不超1%和大宗短期減持比例不超2%,總體不超3%,說白了就是讓你短期減持不了多少,對市場沖擊也會大幅減小,有利市場形成穩定局面,更有利于未來一旦上漲的助漲預期。
來源:證券時報·券商中國(微信號quanshangcn) 記者:艾佳
原標題:減持新規落地背后,是這五大重要時間節點!是時候說說韓志國和劉士余那頓午飯的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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