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7 22:00:30
【國恩股份發(fā)增持倡議書補充公告,對“員工因增持股票產(chǎn)生的虧損”進行定義】國恩股份7日晚發(fā)布增持倡議書補充公告,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員工自6月7日13點至6月15日15點買入的國恩股份股票,在2018年6月15日收盤后仍舊持有的部分,在此期間一直持有,且不屬于賣出后再買入的情形,且截至2018年6月15日該員工一直在公司任職,如果2018年6月15日的收盤價低于該員工買入公司股票的價格,將獲得以現(xiàn)金形式予以的全額補償。補償期限為2018年6月15日收盤后的5個交易日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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