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 2017-06-09 10:59:24
“說走就走”的攜程,此前機票搭售事件還未平息,最近又再次被推上了風口浪尖。5月25日,遭微博名為“張發海律師”的用戶向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實名舉報其“預付卡”涉嫌多項違規。隨后,攜程回應稱其所發預付卡為單用途商業預付卡。5月31日,張發海再次通過微博發文,直指攜程預付卡涉嫌以單用途預付卡之名,行多用途預付卡之實。更為尷尬的是,據多家媒體報道,在“預付卡”風波背后,實際的情況可能是,攜程在還沒有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情況下“無證經營”。
關鍵點:“預付卡”的用途之爭
此次風波的焦點在攜程禮品卡的名不符實,且在無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情況下,違規開展預付費卡業務。
對此,業內人士更是提出了多種質疑。首先,根據2012年商務部公布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第二條規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以下簡稱單用途卡)是指前款規定的企業發行的,僅限于在本企業或本企業所屬集團或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兌付貨物或服務的預付憑證。比如,日常超市購物卡、星巴克、味多美等,它們發行的預付卡就是單用途預付卡,只能在同一地區同一品牌下的店鋪進行消費。
而從攜程官網發布的信息來看,目前發行的兩款攜程“禮品卡”均可用于預付酒店、旅游類團購、旅游保險、預付門票等產品訂單,幾乎覆蓋了旅游出行的所有場景和領域,但是攜程是互聯網平臺,并不是實際酒店、保險、航空公司的經營者。因此,在業內人士看來,攜程的確涉嫌以單用途卡之名來行多用途卡之實。
更重要的是,根據相關規定,經營者發行多用途商業預付卡,應當取得人民銀行的支付業務許可,也就是所謂的“支付牌照”,然而截至目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支付機構名單中,尚未查詢到攜程網及其所屬的北京攜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攜程商務有限公司、攜程計算機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似乎又再次佐證攜程“無支付牌照”的事實。
風險點:用戶資金的安全保障
業內人士表示,攜程在“無支付牌照”的背后,深究其整個業務模式,在用戶與商家之間違規開展了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在未取得支付牌照的情況下,涉及資金轉移,并涉及資金沉淀,并形成資金池。
根據去年6月份,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涉及發行預付卡的,經營者除了應當取得人民銀行的支付業務許可外,還要設立預付資金專用賬戶,遵守客戶備付金存管。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攜程2017年一季度財務報告數據,截至2016年3月31日,客人預付款達62.7億元人民幣。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預付卡繳存的備付金比例在16%—24%之間。換言之,即使攜程拿到了第三方支付牌照,能進行預付卡的發行和受理,其需要繳存的備付金也要在10億—15億之間。
但攜程在沒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情況下,也就逃離央行對于備付金的監管。而攜程既不是存款類金融機構更不是銀行,若加上此時的攜程還并未取得任何支付業務許可,那么理論上,用戶資金在攜程賬戶停留期間,將存在極大的被挪用和侵占風險。
(來源:深圳特區報 記者 鄒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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