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6-16 00:22:36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吳凡 每經編輯 王可然
每經記者 吳凡 每經編輯 王可然
6月15日早間,上市公司上海加冷松芝汽車空調股份有限公司(002454,SZ)(以下簡稱松芝股份)公告稱,公司董事會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公安機關的口頭通知,董事長陳福泉先生因涉嫌內幕交易被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刑事拘留,案件尚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
當天下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來到位于上海閔行區顓興路的松芝股份工廠,對于公司董事長陳福泉被刑拘一事,公司安保人員顯得很驚訝,稱沒有聽說這個事情,但表示確實有一段時間沒看到董事長來這里。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8個月前,松芝股份就曾公告稱,董事長陳福泉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而在更早的兩年前,松芝股份控股股東、陳福泉的一致行動人陳福成因為違規減持也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過。
據悉,在發布公告前,松芝股份尚未收到公安機關相關書面文件。而截至6日15日收盤,松芝股份股價報收于12.53元,下跌2.49%。
現場探訪安保稱不知董事長被拘
公開資料顯示,松芝股份主要從事車輛空調系統研發、制造和銷售。根據公司2016年年報,松芝股份實現營業收入32.35億元,同比增長7.81%;而凈利潤為2.34億,同比下降24.56%。
此次涉嫌內幕交易的陳福泉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歷任上海松芝董事及總經理、廈門松芝董事長、重慶松芝董事長、深圳市安業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上海松芝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松芝置業(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根據松芝股份今年4月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陳福泉持松芝股份0.90%的股權,而其一致行動人陳福成持股43.52%,為公司最大股東。據了解,陳福泉和陳福成為兄弟關系。
公告稱,目前,松芝股份日常經營運作正常,公司管理層將加強管理,確保公司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
6月15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曾多次撥打公司的公開電話,不過電話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隨后,記者來到上海閔行區顓興路2059號的松芝股份工廠,欲向公司高層詢問相關情況,不過松芝股份的安保人員向記者表示,訪客需經公司高層同意才能進入公司,此后記者又撥打松芝股份電話,依然無人接聽。而對于公司董事長被刑拘帶走一事,該安保人員表示并沒有聽說這個事情,其同時稱,確實有一段時間沒看到董事長來這里了。
證券維權律師嚴義明告訴記者:“如果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因為內幕交易被抓走,很可能是他把自己公司的內幕消息告訴了親友去牟利,或者是他自己直接利用這些消息來進行證券的投資買賣。”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公告發現,去年10月19日,松芝股份曾公告稱,董事長陳福泉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根據《證券法》的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而在公司6月14日披露的回復深交所的年報問詢函中,松芝股份還曾表示,截至目前,此次調查尚未有明確的結論意見。并且5月24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選舉陳福泉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
嚴義明表示,陳福泉此次被刑拘,很有可能是因為去年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問題,“證監會立案調查以后,按照證監會查明的情況,如果他們認為存在需要移送司法機關來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就會移送。”
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認為,對內幕交易,可以行政處罰,也可直接刑事立案,最好的辦法是舉報獎勵制度。司法解釋應盡早出臺,打擊越到位,市場越規范。
一致行動人曾違規減持被罰
雖然目前尚不知曉陳福泉涉嫌內幕交易的具體細節,但是記者注意到,在2015年7月,松芝股份控股股東、陳福泉的一致行動人陳福成曾因違規減持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并于當年年底受到公開處罰,被處以罰款240萬元。
當時證監會查明,陳福成在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2日期間,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和集合競價方式累計減持“松芝股份”2388.76萬股,減持比例達公司總股本的5.91%。其中,2015年5月22日,陳福成減持達到松芝股份總股本的5%后,繼續違規減持372.17萬股,違規減持金額8072.02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陳福泉當時也牽扯到上述事件中。2015年7月,證監會發布《關于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本公司股票相關事項的通知》后,陳福泉合計增持公司股票380.06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0.94%。
證監會當時認為,陳福泉在違法減持后大比例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關于“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的規定,構成依法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的情形,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證監會認定,陳福成超比例減持未及時披露及在限制轉讓期限內減持“松芝股份”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八十六條,對陳福成予以警告,就超比例減持行為公開致歉,并合計處以240萬元罰款。
此次,陳福泉被刑拘,一致行動人陳福成又是否會受到影響?嚴義明認為,這要看內幕交易是否涉及到陳福成,現在信息不足,不能作判斷。
另外,2016年7月,監管層也曾點名批評松芝股份,未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1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后兩個月內,完成利潤分配事宜。(實習生張曉慶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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