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6-27 00:07:17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肖樂
每經記者 肖樂 每經編輯 曾艷艷
6月26日,香港保險業監管局(以下簡稱香港保監局)正式運營,取代香港保險業監理處(以下簡稱香港保監處),對保險公司實施規管,香港保監處于同日解散。
據悉,香港保監局將于兩年內,實施法定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香港保監局主席鄭慕智表示,保監局正在籌劃多項工作,包括設立風險為本資本制度以及保單持有人保障計劃等。
保險中介將并入監管
香港保監局的籌備歷時多年。早在2010年,香港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正式發出《建議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咨詢文件》,建議對保險監管體制進行深層次調整,并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
2015年12月7日,隨著《2015年保險公司(修訂)條例》的生效,獨立于政府的新保險監管機構——香港保監局而成立,并籌備分階段接手原先香港保監處的管理職能。
香港保監局表示,新的監管制度將擴大規管保險公司的范圍;將于兩年內,實施法定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從三個自律規管機構接手中介人的直接規管工作,為保單持有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此前,作為香港保險業的監管機構,香港保監處負責擬定有關資本充足率、準備金、處理資產和負債的方式、財務報告,以及董事及控制人人選等規定,要求保險公司遵從,但不直接監管保險中介人。
香港保險中介人則由香港保險業聯會下轄的保險代理人登記委員會、香港保險顧問聯會和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三個自律機構監管。這三個機構的職責包括,對有資格的保險代理人進行登記管理,對專業保險中介機構的準入和高管人員資格進行審查,處理涉及保險中介人的投訴,并對已查實的個案采取自律行動。
在全面接手保監處的工作后,香港保監局將有約180名員工,并會逐步增加至約300人,以應付直接管理保險中介人的工作。
鄭慕智表示:“保監局正在籌劃多項工作,包括設立風險為本資本制度以及保單持有人保障計劃等。另外,為配合保險中介人法定發牌制度的推出,將制訂守則和指引,為從業員訂立操守準則及專業標準。”
香港政府于5月5日任命了香港保監局高層,保險業監理專員梁志仁由政府借調至保監局,出任行政總監一職,為期一年,負責保監局的整體有效運作;許美瑩、林瑞江、浦偉光、譚偉民四人出任執行董事。
兩地實現償付能力等效互認
香港保險監管在自身變革的同時,與內地保險監管的合作也在加強。
今年5月16日,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在北京會見梁志仁,并簽署了《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險業監督關于開展償付能力監管制度等效評估工作的框架協議》(以下稱《框架協議》),正式啟動償付能力監管等效評估工作。根據《框架協議》安排,雙方簽署協議即視為香港方面向保監會提出等效評估正式申請,接受保監會對其進行償二代等效評估;同時進入《框架協議》過渡期,雙方承諾給予對方過渡性優待,即承認對方的償付能力監管效能與己方等同或相近。下一步,中國保監會將盡快啟動對香港償付能力監管體系的等效評估工作,并出臺在監管等效基礎上對香港保險業的優待政策。
陳文輝表示,《框架協議》的簽署和實施,將有利于增進兩地保險監管互信,提升監管效能和市場效率,促進兩地保險市場的進一步相互開放和融合;有助于雙方在國際監管規則制定過程中增進共識、加強協調;將對中國保監會下一步在“一帶一路”區域推廣償二代等效評估制度起到很好的試點和示范作用。
慧擇保險副總裁蔣力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當前內地和香港的保險產品無法進行簡單對比,保險公司的投資能力、償付能力都沒有可比性,內地和香港的保險市場是完全隔離的,通過償付能力互認,可以逐漸縮小差異。”
蔣力還認為,有了同樣的標準,能夠增進內地保險公司在香港的認可程度,有利于內地險企在香港開設分支機構。長遠來看,對于內地險企在“一帶一路”沿線開設分支機構也有好處。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