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6-30 23:12:32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梁薇
每經記者 梁薇 每經編輯 段思瑤
從明天起,獲批對于新能源車企來說再也不等于是一個鐵飯碗,因為就算已獲準企業也可以被“叫停。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規定》于2016年10月由工信部審議通過,今年1月份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工信部2009年6月17日公布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工產業〔2009〕第44號)同時廢止。
近年來,“政策紅利”推動了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迅速發展。
今年1月,工信部對于《規定》的政策解讀稿中表示,“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與此同時,不少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管控能力不足,產品安全隱患和風險也相應增加。2011年以來,我國發生了31起電動汽車安全事故,其中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分別達到9起、8起,加強安全管理刻不容緩。”
業內曾有預測稱,新能源汽車自燃火災次數將隨產銷量而增長,粗略統計,平均每100萬輛新能源汽車發生火災次數為50次,預計到2020年,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500萬輛,火災事故將可能達到250次。
根據《規定》要求,對于停產12個月以上的企業,工信部予以特別公示,在恢復生產前應當對其保持《準入審查要求》的情況進行核查。
此外,《規定》還建立了“叫停”制度,生產企業發現新能源汽車產品存在安全等嚴重問題的,應當立即停止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生產企業不能保持《準入審查要求》,存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隱患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責令其停止生產、銷售活動,并責令立即改正。
其實早在2012上年7月,工信部就發布了建立汽車行業退出機制的通知,對不能維持正常生產經營的汽車企業、摩托車生產企業實行為期兩年的特別公示管理,特別公示期滿以后,如果還達不到合格要求的企業就要退市。新能源汽車的“叫停”制度應該是參考了傳統燃油車的管理。
就在6月23日,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發布《關于暫停<公告>內部分車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此次暫停的車型共有2380款,主要涉及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城市客車等,共涉及109家新能源客車企業,幾乎涵蓋國內所有新能源客車生產企業,其中,涉及100輛以上車型公告被暫停的企業多達7家,業內有觀點認為,這是否意味著新能源汽車要迎來第二輪“嚴打”,值得關注。
去年以來,已經有15個新能源汽車投資項目獲得國家發改委審批,新能源汽車市場不斷放入新“玩家”。
但是獲得入門“資質”并非意味著一勞永逸,截止到目前,新建新能源企業只有云度新能源一家已經通過工信部的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審核,而長江新能源的新車逸酷已經多次亮相,但卻遲遲未能進入產品公告,以致無法上市銷售。
現在看來,新能源汽車企業即便經歷重重考驗最終實現新車上市銷售,后續也將面臨更為嚴苛的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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