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 2017-07-01 21:43:20
北京市二中院在審理律師張新年告中國移動及其北京分公司電信服務合同糾紛上訴案中,發現電信企業流量計費系統在運行過程中檢測程序缺位的問題,導致電信用戶對流量計費系統是否正常運行產生合理懷疑。針對此案存在的問題,北京市二中院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出司法建議函,建議工信部聯合相關部門研究制定電信企業流量計費系統檢測的相關規定,并加大對電信企業流量計費系統的監督檢查工作等。
市二中院:建議制定相關規定
2016年1月,律師張新年以計費系統存在錯誤為由,將中國移動和其北京分公司訴至東城區法院,要求判令兩被告提供涉案手機號碼數據流量消耗路徑、流量計算方式、消除數據流量費用欠款等。因中國移動北京分公司同意免除張新年的數據流量欠款,一審法院只支持了他的該項訴訟請求,其余均駁回。張新年之后上訴至北京市二中院,后二審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市二中院表示,該案雖維持了原判,但流量計費系統檢測缺位的情況客觀存在,導致電信用戶對流量計費系統是否正常運行產生合理懷疑。電信企業流量計費系統是否準確,直接關系到億萬電信用戶的切身利益,關系到電信市場經營秩序的穩定,不可忽視。
為確保電信企業流量計費系統正常運行,減少電信服務合同糾紛,針對該案中存在的問題,市二中院特向工信部提出司法建議函,建議工信部聯合相關部門研究制定電信企業流量計費系統檢測的相關規定。通過建章立制將流量計費系統是否檢測、由誰檢測、如何檢測等問題規范化,使電信企業流量計費系統的檢測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此外,建議推進電信企業流量計費系統性能檢測工作。盡快落實電信企業自主選擇具有國家質檢總局認可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流量業務計費系統性能進行檢測的相關工作,解決流量計費系統檢測缺位的問題。
法院還建議加大對電信企業流量計費系統的監督檢查工作。定期對電信企業的流量計費系統是否正常維護、是否按照規定進行檢測以及檢測結果進行監督檢查,督促電信企業落實檢測規定,確保流量計費系統正常運行、準確無誤。
工信部:將進一步完善機制
據了解,針對該司法建議函,工信部已予以回復。工信部表示,隨著3G/4G商用和移動互聯網的發展,電信用戶的流量消費快速增長,業務應用復雜多樣,數據流量成為消費的主流。由于流量以字節數(比特)為單位,流量大小不夠直觀,流量適用不易掌握,就逐漸暴露出運營商提供的帶寬和流量計量與用戶感知存在差異,個別流量計費結果難以被用戶接受等問題。目前,流量計費檢測是一個國際性難題,相關國際標準化組織也缺乏統一的計量檢測。
2017年,工信部將進一步完善電信計費檢測管理機制,對已出臺的《電信計費系統計費性能檢測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訂,完善電信計費檢測管理制度和規范,細化流量計費檢測相關要求。繼續組織電信運營企業開展計費檢測。要求相關企業主動委托權威第三方檢測機構開展電信計費系統計費性能檢測,并自覺接受工信部和各地通信管理部門的監督,確保計費檢測工作取得成效。
此外,工信部將繼續組織實施電信計費監督檢查。對電信運營企業流量計費檢測的結果與其提供服務承諾進行對比核查,督促企業承諾的服務落到實處。對計費檢測不符合要求的,將進行通報和責令整改。
(來源:北京晨報 記者:顏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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