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 2017-07-08 20:41:57
近日,在網上出現了很多關于“外匯新規”的信息。有市民稱,“要想不被提交大額交易報告,以前一天能向境外匯款的5萬美元購匯額度,現在要分6次才能完成 (每次最多9999美元)。”
據悉,所謂“外匯新規”,部分內容其實指的是7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和新修訂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其中《辦法》對大額報告的報告標準、可以交易的監測標準等方面做了修訂和完善。據一位業內人士介紹,《辦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應對越來越高的反洗錢要求,不涉及個人外匯管理政策調整。所以,對于市民購匯,上述人士表示不會有影響,大額交易的報告義務是銀行等金融機構來執行,企業和個人無須額外履行報告手續。
而對于部分市民想要分批次電匯的做法,該人士表示沒有必要,“新修訂《辦法》主要變化之一是將金融機構向反洗錢部分報告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準由‘20萬元’調整為‘5萬元’,隨著傳言的發酵,這一變化被曲解成‘個人年度購匯額度減少’及‘5萬元以上跨境匯款將受限’等不實信息。”他再次強調,這兩套新規的施行不涉及外匯政策調整,個人年度結售匯額度及跨境匯款相關要求并無變化。
事實上,《辦法》的實行,不影響企業和個人正常外匯業務辦理,不改變境內個人購匯便利化額度,不涉及個人外匯業務政策調整。
針對備受關注的個人外匯業務“關注名單”,中國農業銀行琶洲支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關注名單”是外管局依法對個人外匯業務監督檢查,對存在違規行為個人整理的名單,個人列入名單后當年及之后兩年將不享受個人便利化額度。“關注名單”的管理自2016年1月就開始實行,并不是新規定。
(來源:廣州日報 記者:盧夢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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