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0 20:54:54
【證監會查處13年前舊案:證券從業人員非法炒股,獲利7000余萬,罰沒1.4億】林慶義出生于1973年12月,2001年5月9日至2009年7月23日期間,在南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建銀投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任職,為證券從業人員。13年前,林慶義操作朋友姜某賬戶進行證券交易,期間累計交易股票154只,共獲利7065.34余萬元。林慶義上述行為違反《證券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所述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持有、買賣股票的情形。近日,證監會官方網站公布了對林慶義的處罰決定,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沒收違法者違法所得,并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因此證監會開出了沒收違法所得7065.34萬元,并處以7065.34萬元罰款的處罰。(每經編輯 陶玥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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