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 2017-07-18 14:12:56
今年,農業部會同中央農辦,協同各省區市人民政府,選擇100個改革基礎較好的縣(市、區),作為新一輪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近日,承擔試點工作的100個縣(市、區)的相關負責人參加了農業部舉辦的培訓班。
農村集體資產包括資源性、經營性、非經營性三類。根據農業部全國農村經營管理統計資料,截至2016年底,全國(不含西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賬面資產總額3.1萬億元,村均555.4萬元,其中東部地區占比高達76.1%,村均1027.6萬元。
用3年左右完成全國范圍的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摸清集體家底,重點是搞清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和集體統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以及現金、債權債務等,查實存量、價值和使用情況,做到賬證相符和賬實相符。科學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按照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程序規范、群眾認可原則,以及統籌考慮3個因素,即戶籍關系、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對集體積累的貢獻等因素,協調平衡各方利益,做好成員身份確認工作,解決成員邊界不清的問題。
力爭5年基本完成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改革主要在有經營性資產的村鎮,特別是在城中村、城郊村和經濟發達村開展。在股權管理上,全國29個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縣進行了有益探索,目前有24個縣選擇不以人口的增減變動而調整股權的靜態管理模式。在股權流轉上,現階段實施封閉運行,只能在集體內部轉讓或由本集體贖回。
下一步,各試點縣要精心組織實施,縣鄉黨委書記要親自掛帥,承擔領導責任,確保各項試點任務按期保質全面完成。(記者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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