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1 16:06:27
【銀監會出臺公私分開和履職回避制度,規范工作人員的監管履職行為】銀監會印發《關于銀監會系統工作人員在監管履職中嚴格實行公私分開的意見》和《銀監會系統工作人員履職回避辦法(試行)》。在地域回避方面,規定銀監會系統工作人員不得在本人成長地直接提任派出機構正職或紀委正職。在任職回避方面,規定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的,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本人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持有銀行業金融機構5%以上(含)股份的,不得在直接監管該機構的崗位工作,并規定銀監會系統工作人員辭去公職或退休后到直接監管過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任職或兼職的限制期限。在公務回避方面,重點對銀監會系統工作人員在實施行政許可、監管評級、現場檢查、行政處罰和其他重要監管活動中存在親情及利害關系的情況進行了規范。另外,對長期在同一關鍵崗位及同一部門任職時間較長的領導干部及工作人員,也作出了交流任職或崗位輪換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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