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9 16:09:17
【無人機經營性飛行新規浮出:主體應為企業 法人代表需中國籍】民航局今日發布《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經營性飛行活動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辦法》規定,取得無人機經營許可,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經營活動的主體應當為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為中國籍公民;(二)企業應擁有不少于兩架無人機,且以該企業名稱在中國民用航空局“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信息系統”中完成無人機實名登記; (三)需具有行業主管部門(或經其授權)認可的培訓能力(此款僅適用從事培訓類經營活動);(四)投保無人機地面第三人責任險。(中國民用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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