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7-08-30 10:00:31
近一段時間,北京、深圳等地一些小區物業設置隔離墻,將商品房和保障房進行分隔管理,違反了有關物業管理規范,引起人們關注。北京市住建委日前發布通知,明確要求企業未經許可不得自行設置任何形式的區域隔離,否則將受到相應處罰。
涉事小區分隔管理的做法,違反了地方政府對配建小區物業的管理規范。以北京市為例,2015年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等住房物業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實施統一物業管理的小區,建設單位不得通過增設圍欄、綠植等方式,將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保障性住房與商品住房分割。此外,已建成的小區增設分隔管理附屬設施也違反《物業管理條例》和《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必須立即停止。
顯然,在住宅小區內部設置隔離的做法歷來是被政策禁止的違規行為。對此,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物業管理機構均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既不能以任何借口增設隔離墻,也不能再借“分隔管理”來兜售樓盤,對已經違規建設的隔離墻則必須拆除。對此,不能有任何模糊認識。
配建保障房、公租房在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條件的同時,也是為了構建真正和諧的人居環境。而基于房產交易的不同屬性,人為將小區內部分隔管理,使住在同一社區的居民不能享受同等待遇,既破壞了公平公正的社會認知,也不利于營造社區和諧氛圍。
要徹底杜絕小區分隔管理現象的出現,政府相關部門需要制定更為細致完善的政策法規,在從土地出讓環節,明確配建保障房、公租房的小區配套設施和物業管理標準;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尤須嚴格監管,堵上政策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漏洞;還需要社區工作者創新工作方法,著力在居民中培育“頭頂一片天,便如一家親”的共同情感認知。
來源:新華社 記者 高健鈞、孔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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