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31 17:19:54
【央行孫國峰:明確同業存單期限不超過1年對同業存單市場的影響不大】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孫國峰表示,此次將同業存單的期限明確為不超過1年,有利于適當縮短同業存單業務期限,促使同業存單回歸其調劑金融體系內部資金余缺的本質屬性,避免金融資源長期在金融體系內流轉,加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力度。同時,也與《關于規范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銀發〔2014〕127號)中“同業融資業務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年”的要求保持一致。此外,通過鼓勵金融機構發行1年期(含)以內的浮動利率同業存單,并參考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Shibor)定價,也有利于進一步培育貨幣市場基準利率。孫國峰指出,目前,1年期(不含)以上同業存單的發行量和余額均相對較少,同時,此前已發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業存單可繼續存續至到期,對存量同業存單的正常到期兌付也不會產生影響。(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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