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 2017-09-08 13:09:49
今年7月1日施行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中明確指出,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然而,記者近日走訪部分汽車4S店發現,部分品牌和車型加價售車現象仍然較為普遍,在標明的指導價之外加價搭售裝飾和保險等已經成為部分銷售商的通行做法。
原標題:不加錢不能提現車 搭售價格沒商量 加價部分不開發票 4S店加價售車怎成一筆“糊涂賬”?
吉林延邊的李先生最近一直在選購汽車。讓他感覺糾結的是,看上的車型統統都要加價提車。“心儀的漢蘭達、途觀L等車型都要在指導價之上加價,購買額外配置或者服務套餐,最高的要加2萬元左右才能提到現車,否則就要等3個月以上。”
記者走訪發現,李先生提到的加價售車情況并非孤例。記者在鄭州廣汽豐田一家4S店內了解到,該店內銷售的漢蘭達汽車的提車時間已經排到半年之后,并且銷售人員表示提車時間無法確定。但當記者詢問加錢提車是否可以時,銷售人員則表示,如果加一萬多元的額外消費,則可以3個月提車,并表示這已經是最快速度了。
據了解,這款車在山西太原、吉林長春等地的4S店內,通常要在指導價基礎上增加近2萬元額外消費才可以提到現車。“因為車特別少,廠家一個月就給我們發40臺,我們需要留下一半給3個月之前預定的客戶,其實一個月可以賣的就十幾臺車,現車很緊張。”一位銷售人員這樣解釋加價銷售原因。
記者走訪發現,不少車型都以“供貨量不足”為由進行加價銷售。記者走訪咨詢多家東風本田4S店了解到,由于新款CR-V車型銷售情況較好,這些4S店大多數都要求加價購買額外“套餐”,其中太原市就有4S店要求在店內上6000元左右的保險才可以提車。有的4S店雖然不要求上保險,但表示店內只有加裝車,要提就要加6500元,否則等車周期少則一個月,多則“說不上”。銷售人員說,車源有限,肯定要先賣給愿意加裝飾的客戶。一家4S店甚至要求既在店內上保險,又要加5000元左右的裝飾,“除非你愿意等3個月”。
記者梳理發現,目前4S店加價提車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原車強行搭配裝飾。一些4S店內的加價銷售行為披上了“實惠”的外衣。以一款漢蘭達汽車為例,銷售人員表示加2萬元“還是很實惠的”。據了解,這些“加裝件”通常就是商品車的外觀裝飾材料、坐墊、導航等裝潢和額外配置。有購車者表示,這些加購的配件價格明顯高于4S店外,但店內的價格沒商量,“人家說多少就是多少”。
——強行搭售配套服務。除了被要求加錢購買車輛裝飾外,一些銷售商還拿出各種服務套餐向購車者強行推銷。一家上海大眾4S店銷售人員表示,要購買新款途觀L,“不用加價”,但需要加購一套四五千元不等的保養服務,并表示加錢并不虧,總價算下來比平時要便宜,“購車者實際上是賺了”。
——強制要求店內上保險。記者走訪發現,多家東風本田4S店都要求“買思域就必須在店內上全險”“不提現車也一樣”;部分地區上海大眾4S店甚至對購買途昂提出更為“統一”的要求:消費者購車必須在店內上夠總額1萬元以上的商業險。
記者走訪發現,目前市場上加價提車除了加購裝飾、保險等之外,還有一些熱銷車型干脆直接加錢銷售。以某品牌MPV車型為例,目前加價數萬元還“一車難求”。有購車者反映,一些熱門高檔轎車動輒加價5萬元,而且是“純加價,連個貼膜都看不見”,否則就沒有現車。
在加價銷售部分,當記者詢問一些銷售人員,加購商品、服務或者直接加出來的錢是否要開具發票時,銷售人員表示這部分錢不能開具發票,并表示開發票要增加車輛購置稅,這是為消費者著想。記者詢問這部分錢是不是會算進正常銷售額并繳稅時,銷售人員則語焉不詳。
有汽車銷售從業人員表示,現在4S店日子不好過,不靠熱門車型加售套餐和保險賺點錢,日子更難過,并且大部分車型都是在低于指導價優惠賣,“不這樣,降價部分誰給我們補損失?”
但有購車者不平,大家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憑啥要在購車時“任人宰割”。
記者就加價搭售行為咨詢部分品牌官方服務熱線,得到的回復是,指導價只是廠家給銷售商的“指導”,并不是強制性的定價,而銷售商的體系相對于廠家是獨立的,廠家無法左右銷售商的行為,對此他們也無能為力。
有資深業內人士在接受采訪時告訴記者,4S店直接加價或變相加價搭售的行為,其中的重要因素是緊俏車型在產能尚未全開之前,供應量難以滿足市場需求。但也有業內人士表示,產能問題并不是長期加價的借口,對于一些已經上市兩三年的車型還在加價或變相加價售車顯然應當受到監管部門更多關注,查明其到底是“產能受限”無可奈何,還是“饑餓營銷”追求最大利潤。
吉林省良智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爽表示,銷售方強行搭售保險、服務等不僅違反了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也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明確指出,對于類似行為,應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但記者咨詢有關部門發現,其實際執法力度遠遠不夠,甚至主管部門自己都不清楚責任,使市場亂象無法根治。
長期觀察汽車市場的汽車媒體從業者王子重建議,對于加價提車等現象應該進一步明確監管責任,建立正常的市場秩序,尤其要對超出指導價部分是否正常納稅并接受監管作出細化管理規定。同時,業內人士建議,有關方面也應該對汽車的市場指導價作出更細化的效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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