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10-26 20:57:11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曾劍
每經記者 曾劍 每經編輯 葉峰
恒順眾昇(300208)10月26日晚間公告稱,公司股東賈全臣與賈玉蘭、賈曉鈺、戴一鳴于10月26日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書》之解除協議,解除2015年4月30日簽署的《一致行動協議》;賈全臣與城投金控于2017年10月26日簽署了《表決權委托協議》,賈全臣將其持有的恒順眾昇8431.78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 11%)對應的表決權以及提名和提案權委托給城投金控行使。上述《表決權委托協議》簽訂完成后,城投金控享有的恒順眾昇表決權股份數量為2.22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28.95%,成為可支配公司最大單一表決權的股東。恒順眾昇實際控制人由賈全臣及其一致行動人變更為青島市國資委。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城投金控介入恒順眾昇多時,對于此次取得恒順眾昇控制權,城投金控表示,其擬積極參與上市公司治理機構決策,改善上市公司資產負債結構,優化上市公司的業務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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