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網 2017-11-25 13:08:54
經過近期征求各方意見后,近日國資委正式印發了《關于加強中央企業PPP業務風險管控的通知》,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通知》從強化集團管控、嚴格準入條件、嚴格規模控制、優化合作安排、規范會計核算、嚴肅責任追究六方面來防范央企參與PPP的經營風險。其中,國資委對央企做PPP業務進行規模控制最受市場關注。《通知》要求,各中央企業對PPP業務實行總量管控,從嚴設定PPP業務規模上限防止過度推高杠桿水平。
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近期被嚴格規范后,又一重磅文件出臺,國資委開始要求央企管控PPP風險。
據第一財經多方求證,經過近期征求各方意見后,近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國資委)正式印發了《關于加強中央企業PPP業務風險管控的通知》(下稱《通知》)。
第一財經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通知》從強化集團管控、嚴格準入條件、嚴格規模控制、優化合作安排、規范會計核算、嚴肅責任追究六方面來防范央企參與PPP的經營風險。
其中,國資委對央企做PPP業務進行規模控制最受市場關注。《通知》要求,各中央企業對PPP業務實行總量管控,從嚴設定PPP業務規模上限防止過度推高杠桿水平。
為此,《通知》給出了三條具體要求。
一是納入中央企業債務風險管控范圍的企業集團,累計對PPP項目的凈投資(直接或間接投入的股權和債權資金、由企業提供擔保或增信的其他資金之和,減去企業通過分紅、轉讓等收回的資金)原則上不得超過上一年度集團合并凈資產的50%,不得因開展PPP業務推高資產負債率。
二是集團要做好內部風險隔離,明確相關子企業PPP業務規模上限;資產負債率高于85%或近2年連續虧損的子企業不得單獨投資PPP項目。
三是集團應加強對非投資金融類子企業的管控,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監管政策,不得參與僅為項目提供融資、不參與建設或運營的項目。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與此前《通知》征求意見稿相比,此次國資委公布的正式《通知》在風險管控上的要求更為嚴格。
比如,此前的征求意見稿中對不得單獨投資PPP項目的央企子企業設定條件是“資產負債率高于90%、近2年連續虧損或資金實力薄弱,”而最終《通知》則將這其中資產負債率設定為85%。另外,此前《通知》征求意見稿中,要求以建筑施工為主業的央企累計對PPP項目凈投資原則上不得超過集團凈資產的40%,在最終印發的《通知》中,值得關注的是40%的這一數字被修改為50%。
此次《通知》還明確不少風險紅線。比如,央企不得參與付費來源缺乏保障的項目,不得通過引入“明股實債”類股權資金或購買劣后級份額等方式承擔本應由其他地方承擔的風險。在PPP項目股權合作中,不得為其他方股權出資提供擔保、承諾收益等。
《通知》稱,對違反本通知要求,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投資管理職責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以及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各級經營管理人員,要嚴肅追究責任,同時對PPP業務重大決策實施終身責任追究制度。
對于PPP的收益性,《通知》也給予了堅持“事前算贏”原則的明確要求。《通知》稱,在項目決策前充分開展可行性分析,參考本企業平均投資回報水平合理設定PPP投資財務管控指標,投資回報率原則上不應低于本企業相同或相近期限債務融資成本,嚴禁開展不具備經濟性的項目,嚴厲杜絕盲目決策,堅決遏制短期行為。
自2014年大力推廣PPP模式以來,中國的PPP項目呈現爆炸式增長,一方面促進了地方經濟的提升,但另一方面,在一些地方的實際操作中,仍然存在風險分配不合理、明股實債、政府變相兜底、重建設輕運營、績效考核不完善、社會資本融資杠桿倍數過高等需要進一步規范的問題。
近日財政部公布《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管理的通知》,通過負面清單嚴控新項目入庫,并對總投資超17萬億元的萬余個PPP入庫存量項目進行集中清理,清退不合規項目,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
PPP專家、大岳咨詢總經理金永祥告訴第一財經,最近國家部委一系列規范政策有利于PPP的規范發展,但力度也應適度,如果用力過猛有可能達不到規范的效果。
“目前真正落地的PPP項目質量都比較高,PPP機制制約了政府投資沖動,有關各方形成了有效制約,并且在博弈過程中形成市場規則,市場正在發揮關鍵作用,這是重大進步。因此PPP治理力度一定要適中。”金永祥說。
根據財政部PPP中心數據,截至2017年9月末,財政部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合計14220個,累計投資額17.8萬億元。
(來源:一財網 記者:陳益刊 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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