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12-07 00:43:59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張 祎 每經編輯 王可然
每經記者 張 祎 每經編輯 王可然
12月6日,寧波銀行(002142,SZ)6年期可轉債優先配售和網上申購結果出爐,100億元的發行總量全部售罄,其中79.11%被原股東“吃進”。而就在此前兩天,江陰銀行不超過20億元可轉債的發行申請也獲得證監會核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聲勢浩大的發行可轉債上市公司大軍中,上市銀行表現尤為突出,年內可轉債發行申請獲準的A股上市銀行已達5家。Choice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共有10家上市銀行發布了可轉債預案,計劃募集資金1895億元。
對此,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吳琦指出,可轉債期限短、流動性好、約束條件少,而且發行價格高,融資成本低,因此成為規模擴張較快、資本壓力較大的商業銀行補充資本金的一個重要渠道。預計未來部分上市銀行特別是市凈率過高或過低的銀行仍然會選擇發行可轉債來補充資本金,以滿足規模擴張的需要。
寧波銀行百億可轉債售罄
12月5日,寧波銀行公開發行的6年期可轉債“寧行轉債”進行優先配售和網上申購。值得一提的是,“寧行轉債”共發行1億張,每張100元,發行總量為100億元。這也是今年上市銀行發行的第二單可轉債。此前3月份,光大銀行發行了規模為300億元的“光大轉債”。
據了解,寧波銀行此次可轉債發行計劃始于去年年初,歷時近兩年終于落地。2016年1月,寧波銀行董事會審議通過了擬發行可轉債總額為不超過人民幣100億元的議案,并于當年2月獲得股東大會通過,2017年11月24日方案獲得證監會核準。
就在配售前一天,寧波銀行攜聯席主承銷商中信證券就此番發債進行了網上路演。寧波銀行董事、副行長羅維開在路演中表示,截至2017年9月30日,該行的資本充足率為12.14%,一級資本充足率為9.52%,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8.66%。本次可轉債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全部用于支持該行未來業務發展,并在可轉債持有人轉股后按照相關監管要求用于補充核心一級資本。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路演當日晚間,寧波銀行股東雅戈爾(600177,SH)發布公告表示,基于對寧波銀行投資價值的分析和未來前景的預測,公司將行使優先配售權,擬以自有資金13.17億元全額認購寧波銀行發行的6年期可轉債。
從12月6日寧波銀行公布的最終發行申購結果來看,此次100億元規模的可轉債已全部售罄。其中,原股東共優先配售79.11億元,占本次發行總量的79.11%;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網上申購20.89億元,中簽率僅為0.052%。
今年5家上市銀行申請獲批
除了寧波銀行積極推進可轉債外,近期江陰銀行也在這方面有突破性進展。12月4日,江陰銀行不超過20億元可轉債的發行申請也獲得證監會發審委審核通過。
江陰銀行也由此成為繼光大銀行(601818,SH)、常熟銀行(601128,SH)、無錫銀行(600908,SH)、寧波銀行之后,今年可轉債發行申請獲準的第5家A股上市銀行。
記者注意到,今年聲勢浩大的發行可轉債上市公司大軍中,上市銀行表現尤為突出。其中,浦發銀行(600000,SH)、民生銀行(600016,SH)皆計劃以可轉債分別募資不超過500億元,為今年可轉債預案發行規模之最。其次是中信銀行(601998,SH),今年2月股東大會通過了發行不超過400億元可轉債的相關議案。平安銀行(000001,SZ)也在下半年公告表示,擬公開發行不超過260億元可轉債以支持未來業務發展。此外,一些上市農商行也成為可轉債的擁蹙者,江陰銀行、吳江銀行、常熟銀行、無錫銀行、張家港行擬通過可轉債分別募資20億元、25億元、30億元、30億元、30億元。從募資額來看,10家上市銀行擬募集資金量達到1895億元。
東吳證券的證券分析師馬婷婷在研究報告中指出,過去10年間,僅有民生、工行、中行3家發行可轉債,規模為850億元。2017年以來,銀行密集再融資,可轉債發行有所加速。
對于上市銀行的融資熱情,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吳琦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今年以來,監管部門不斷強化監管力度,特別是在MPA的嚴格考核下,商業銀行亟須補充資本,以滿足資本充足率指標的嚴格管理。
可轉債成補充資本金重要渠道
那么,銀行的資本壓力究竟如何呢?Choice數據顯示,在披露了今年三季度末資本充足率指標的25家上市銀行中,10家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不足9%。
吳琦認為,相對于定增和優先股,上市銀行發行可轉債期限短、流動性好、約束條件少,而且發行價格高,經常溢價發行,即使不轉股,通過可轉債融資的成本也很低,因此可轉債成為規模擴張較快、資本壓力較大的商業銀行補充資本金的一個重要渠道。
“在再融資收緊情況下,可轉債頗受政策支持。”馬婷婷分析道,今年2月,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進行修改,對定增的規模、投向和頻率都有所限制。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于18個月,而可轉債、優先股和創業板小額快速融資,不受此期限限制。此外,5月26日證監會又出臺相關政策,就可轉債、可交換債發行方式作出修訂,將現行的資金申購改為信用申購,以解決可轉債和可交換債發行過程中產生的較大規模資金凍結問題。
吳琦預計,未來部分上市銀行特別是市凈率過高或過低的銀行,仍然會選擇發行可轉債來補充資本金,以滿足規模擴張的需要。但他同時指出,可轉債對于銀行而言也是“雙刃劍”。因為可轉債在轉股后,若股價高于轉換價格,會對銀行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如果不轉股,銀行也將面臨較大的償債壓力。未來上市銀行補充資本金,會更加注重多種渠道并舉,比如可轉債、定增和優先股等,而且不同資金實力的銀行會有所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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