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7-12-16 09:20:37
昨日(12月15日)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將替代原有的《中國人民銀行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并于2018年1月29日起實施。與舊版相比,新規主要有三大變化:一是擴大成員機構融資空間,且中小型銀行上調比例最大;二是統一自動質押融資利率;三是擴大質押債券范圍,新增地方政府債券作為可質押債券。
臨近年末,央行呵護市場流動性的態度愈發明顯。繼14日給市場超量投放中期借貸便利(MLF)后,昨日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將替代原有的《中國人民銀行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并于2018年1月29日起實施。
所謂自動質押融資業務,是指存款類金融機構清算賬戶資金不足時,通過系統自動向央行質押債券融入資金完成清算的支付系統支持機制,有助于減少清算排隊現象,保障支付清算安全。
央行相關負責人稱,目前的《暫行辦法》是2005年施行的,隨著形勢變化,《暫行辦法》中關于融資余額上限、融資利率等方面的規定已相對滯后,關于合格質押品、成員機構資質等方面的規定也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所以要對《暫行辦法》進行修訂完善。
與舊版相比,新規主要有三大變化:一是擴大成員機構融資空間,且中小型銀行上調比例最大。開發性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的融資余額上限由實收資本的2%提高至4%,全國性股份制銀行由實收資本的2%提高至10%,城商行等其他金融機構由實收資本的5%提高至15%。
二是統一自動質押融資利率。日間和隔夜自動質押融資利率均按業務發生時的隔夜常備借貸便利(SLF)利率確定,其中日間融資利息按小時計算,隔夜融資利息按實際占款天數計算,鼓勵機構縮短資金使用時間。
三是擴大質押債券范圍,新增地方政府債券作為可質押債券。
“與舊版本相比,新規最大的變化還是將地方債納入質押債券范圍。此前銀行向央行申請流動性需要拿國債、政策性金融債等債券做抵押,銀行常常陷入缺券抵押的尷尬境地,這個問題自去年下半年來一直很突出,特別是年底銀行的資金需求又大,缺券問題最突出,央行選擇在這個時候發布新規,是利于緩解銀行缺券質押換取流動性的困難。”上海一債券分析師對記者表示。
新規另一明顯變化,則在于在調高各類融資占比的同時,特別加大了對中小銀行流動性的支持力度,城商行等其他金融機構的融資余額上限由實收資本的5%提高至10%,上調幅度最大。
對此,央行上述負責人稱,由于中小型存款類金融機構實收資本少、準備金規模小,為避免遇大額清算指令時出現排隊現象,其融資空間上調幅度相對較大。此外,央行可根據宏觀審慎管理需要和成員機構個體情況調整有關參數。
“在當下的流動性投放模式和層級下,中小型存款類金融機構從央行獲取資金的能力更弱,在負債中的占比甚至開始出現下降。因此,相較于其他類金融機構,其融資空間的上調幅度更大,有助于緩解流動性分層的問題。”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說。
來源:證券時報 記者:孫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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