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12-20 22:48:55
對公司資產被凍結未披露事宜,華塑控股稱,由于未從法院收獲到有效信息,而彼時正值制作年報期間工作量較大,所以沒有第一時間核查公司財產凍結狀況并進行信息披露,公司對此“深表歉意”。
每經編輯 陳耀霖
每經記者 陳耀霖 每經編輯 陳俊杰
稍早之前,華塑控股因涉及原子公司案件,資產遭凍結未及時披露,收到了深交所的關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在規定的時間內給予書面回復。
12月19日晚間,華塑控股發布對關注函的回復。對公司資產被凍結未披露事宜,華塑控股稱,由于未從法院收獲到有效信息,而彼時正值制作年報期間工作量較大,所以沒有第一時間核查公司財產凍結狀況并進行信息披露,公司對此“深表歉意”。
12月20日,華塑控股董秘王鴻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涉案糾紛屬于公司歷史遺留問題。她還稱,華塑控股一路走來“比較艱難”,公司解決完歷史問題,打開新篇章還需要多花點時間。
華塑控股涉及案件與其原旗下公司有關。公告顯示,2017年2月15日,華塑控股收到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2016)渝0103執保1568號執行裁定書。裁定書顯示,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受理重慶對外貿易進口有限公司(簡稱原告)與華塑控股(被告三)買賣合同糾紛一案。
具體而言,原告與南充華塑型材有限公司(被告一)、南充華塑建材有限公司(被告二)簽訂《工業品買賣合同》。原告訴訟稱:“原告陸續向被告一、被告二供應貨物后,至2016年11月8日被告欠付貨款9935.2萬元。由于被告一、被告二與華塑控股為關聯企業,因此原告訴求華塑控股對被告一、被告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南充華塑建材原為華塑控股子公司,因前者此前被破產清算,上市公司對南充華塑建材及其子公司南充華塑型材失去控制。
2017年2月,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立即查封、凍結被告華塑控股價值1000萬元的財產。而彼時華塑控股在公告中表示,由于案件尚未作出判決,案件對本期及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積極應訴,并對案件的進展情況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深交所的關注函顯示,2017年2月15日華塑控股披露了《訴訟公告》,顯示渝中法院裁定“查封、凍結被告華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價值1000萬元的財產”,當時華塑控股未予以核實、披露。交易所因此要求公司對此進行說明。
根據深交所相關規定,在華塑控股披露2016年年度報告和2017年半年度報告時,也應當對訴訟和財產凍結事項進行披露。華塑控股解釋稱,由于在年報披露前一直未能了解、核實資產凍結情況;同時考慮到凍結金額1000萬元,占公司2016年總資產3.42億元的比例較低,再加上制作年報期間工作量較大,所以沒有第一時間核查公司財產凍結狀況并進行信息披露,公司對此“深表歉意”。
不僅是涉及資產凍結,深交所對于公司其他問題也連連發問。
深交所的關注函顯示,華塑控股自2017年7月18日起停牌籌劃重大事項,后披露該事項涉及置出麥田園林股權,而公司在披露相關停牌公告和后續披露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期間進展公告時,未予以核實、披露。
同時關注函還顯示,華塑控股通過另行提供擔保方式申請解除對麥田園林股權的凍結,渝中法院于2017年11月1日解除了凍結,當時華塑控股也未予以披露。
對此,華塑控股在回復函中表示,在公司轉入重組資產重組停牌程序后,中介團隊在盡調工作中發現公司持有的麥田園林股權被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在2016年12月16日設置司法凍結,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獲知該股權凍結事項,此時公司的確應予以披露股權凍結事項。
華塑控股稱,當時為保障重大資產重組期間出售資產處于非受限狀態、確保交易順利完成,公司未披露上述股權凍結和解凍事項,在重組進展公告中沒有及時披露該凍結事項,公司對此“深表歉意”。
“公司這一路走來的確有些艱難,歷史問題不少,例如涉及的歷史訴訟就很多。”王鴻表示,“希望投資者能夠理性、客觀地看待,相信公司還是能翻開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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