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網 2017-12-26 11:49:55
截至2015年末,全國耕地質量等別調查與評定面積為13462.40萬公頃(20.19億畝),全國耕地評定為15個等別,1等耕地質量最好,15等最差,全國耕地平均質量等別為9.96等,與2014年末的9.96等相比,全國耕地質量狀況總體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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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26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長陳國慶在會上對2016年全國耕地質量等別更新評價主要數據成果情況進行了介紹,陳國慶稱,截至2015年末,全國耕地質量等別調查與評定面積為13462.40萬公頃(20.19億畝),全國耕地評定為15個等別,1等耕地質量最好,15等最差,全國耕地平均質量等別為9.96等,與2014年末的9.96等相比,全國耕地質量狀況總體穩定。
陳國慶首先介紹了全國耕地質量等別總體情況。
陳國慶稱,截至2015年末,全國耕地質量等別調查與評定面積為13462.40萬公頃(20.19億畝),全國耕地評定為15個等別,1等耕地質量最好,15等最差,全國耕地平均質量等別為9.96等,與2014年末的9.96等相比,全國耕地質量狀況總體穩定。優、高、中、低等地面積比例分別為2.90%、26.59%、52.72%、17.79%。其中,優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湖南、廣東等3個省,占90.28%;高等地主要分布在河南、江蘇、山東等9個省(區),占79.89%;中等地主要分布在黑龍江、吉林、云南等10個省(區),占73.73%;低等地主要分布在內蒙古、甘肅、黑龍江等6個省(區),占85.55%。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分的四大區域來看,中部地區和東部地區耕地平均質量等別較高,分別為7.99等和8.27等;東北地區和西部地區耕地平均質量等別較低,分別為11.24等和11.33等。
此外,就2015年度內全國耕地質量等別變化情況,陳國慶表示,全國耕地質量等別變化,主要源于三個方面:一是因建設占用、災害損毀、農業結構調整、生態退耕等,導致不同質量等別耕地的減少。2015年度內,全國因建設占用、災害損毀、農業結構調整、生態退耕等原因減少耕地的平均質量等別為8.89等,與2014年度減少耕地的平均質量等別8.60等相比,降低了0.29等。二是通過對未利用開發、土地整治、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農業結構調整等,增加的不同質量等別的耕地。2015年度內,全國因土地整治、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農業結構調整及其他方式新增耕地的平均質量等別為9.55等,與2014年度新增耕地的平均質量等別9.88等相比,提升了0.33等。三是因土地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等耕地質量建設工程帶來的質量等別提升的耕地。2015年度內,全國因土地整治、土地復墾、高標準農田建設等項目實施后,項目區耕地平均質量等別為7.91等,與2014年度項目區耕地的平均質量等別8.49等相比提升了0.58等。
關于耕地質量等別成果的應用情況。陳國慶介紹到,大家知道,今年年初中央印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中發〔2017〕4號),明確提出“著力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強化耕地保護意識,強化土地用途管制,強化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堅決防止耕地占補平衡中補充耕地數量不到位、補充耕地質量不到位的問題,堅決防止占多補少、占優補劣、占水田補旱地的現象。”目前,我們這項成果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土地整治規劃等相關規劃編制、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耕地占補平衡考核、征地補償費用測算、高標準農田建設及其他土地整治項目管理等國土資源管理方面得到充分應用,有力地強化了對耕地質量的保護。在中央部署開展的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試點中,國家統計局將耕地質量等別及變動表作為體現耕地資源質量方面的重要指標;在國務院印發的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辦法中,耕地質量等級情況作為耕地保護考核事項中的考核指標之一;在國家發改委牽頭編制的《耕地草原河湖休養生息規劃(2016-2030年)》中將耕地質量等別提升作為耕地保護目標之一。
陳國慶表示,下一步,我們將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中發〔2017〕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耕地質量調查評價與監測,建立健全耕地質量和耕地產能評價制度,完善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定期對全國耕地質量和耕地產能水平進行全面評價并發布評價結果。完善土地調查監測體系和耕地質量監測網絡,開展耕地質量年度監測成果更新”的要求,加強耕地質量調查評價與監測工作。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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