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12-29 21:03:29
截至目前,江西省政府已全額收繳違規使用的置換債券資金10861萬元,并按程序扣減了豐城市2017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額度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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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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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財政部官網再次通報地方債違規案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財政部公布的多個地方違規舉債案例中,此次首次涉及地方違規使用置換債券資金行為。
根據財政部公布的《江西省依法嚴肅處理個別地區置換債券資金管理問題防范存量政府債務風險》一文,經財政部駐江西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核查和延伸核查確認,江西省豐城市置換債券資金使用和管理過程中,存在違規使用置換債券資金、個人違法代持國有股份、私設賬外賬挪用財政資金等問題。
對此,江西省已收繳違規資金,截至目前,江西省政府已全額收繳違規使用的置換債券資金10861萬元,并按程序扣減了豐城市2017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額度1億元。
同時,江西省逐級約談有關責任單位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直接負責人魏某予以立案,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其豐源公司總經理職務以及高新園區管委會工委委員、武裝部長職務,調離高新園區管委會;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高新園區黨工委書記徐某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江西省表示,未來將進一步強化債券資金使用管理。明確置換債券資金必須用于償還清理甄別后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到期債務本金。債券資金支付必須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的要求執行,堅決杜絕將債券資金轉入賬外賬、挪用置換債券資金等嚴重違規問題。
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規定。全面開展財務大排查,特別是對承接政府工程多、財務管理薄弱的地方進行重點核查。著力完善招投標管理、項目資金管理、預算管理和政府采購等制度,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涉及工程、采購的一律進行直接支付。
進一步加強市縣監督核查。強化監督管理,定期不定期進行核查。對存在問題的地方進行約談,并視情節扣減其新增債券額度乃至暫停新增債券分配。同時依照干部管理權限,責成有關地方和部門對責任人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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