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客戶端 2018-01-09 10:46:57
三亞日前規定,要求該市主城區新建居住建筑不得高于80米,農村新建住房不得超過12米。
城鎮風貌是三亞打造世界級濱海旅游城市的“面子”。記者今天(1月8日)從三亞市政府獲悉,三亞日前發布了《三亞市關于加強城市設計和建筑風貌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要求該市主城區新建居住建筑不得高于80米,農村新建住房不得超過12米。
根據《細則》,確需布置較高建筑物,臨近山體的建筑最高不得超過山脊線高度的1/3;建設標志性建筑確需超過規定建筑體量尺度要求,應當組織深入論證并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村莊內新建住房采用坡屋頂建筑形式,建筑層數不得超過三層,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內。
建筑風格上,根據地域風貌、民俗特色、時代特征、生態節能等因素確定,并綜合考慮所在地區的功能定位與周邊環境,應采用騎樓、柱廊、陽臺等體現熱帶濱海特色的建筑構建形式。現代風格建筑頂板高度不大于36米,應當采用坡屋頂形式。建筑色彩上,單棟建筑主要色彩不宜超過2種,同一組建筑的主要色彩不宜超過3種。
三亞在建設項目綠化也提出要求,居住、文化設施、教育科研、醫療衛生等建設項目綠地率不得低于40%。建設用地面積大于4萬平方米的住宅項目或以住宅性質為主的綜合用地項目,應臨城鄉道路布置不小于該項目建設用地面積5%的公共綠地(廣場),并對社會公眾開放使用。
來源:海南日報客戶端 記者 徐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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