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 2018-01-23 11:23:56
2018年,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證監會已對1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回顧2017年證監會打擊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歷程,行政處罰決定的數量、罰沒款金額、市場禁入的人數均創下歷史新高。如此大的處罰力度,彰顯證監會堅決加強監管的決心和魄力。
截至2018年1月20日,證監會今年已對1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包括7宗內幕交易案、3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1宗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以及操作市場案、內幕交易案各2宗。如此大的處罰力度,彰顯證監會堅決加強監管的決心和魄力。
回顧2017年證監會打擊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歷程,證監會去年全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224件,罰沒款金額74.79億元,市場禁入44人,行政處罰決定的數量、罰沒款金額、市場禁入的人數均再創歷史新高。
信披違法類案件多達60起 奇葩議案刷新信披“三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關乎投資者利益的嚴肅之事。《證券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做出的公告,應當在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報刊上或者專項出版的公報上刊登,同時將其置于公司住所、證券交易所,供社會公眾查閱。”
2017年A股市場“朋友圈”中,挑戰監管和法律的第一信披違法者,非ST慧球莫屬。
因拒不披露股東變動信息、拒不整改而被上交所施以“ST”處理并強制接管信披后,讓市場嘩然的“1001項議案”更是內容混亂,部分甚至前后矛盾,如“關于公司全體員工降薪300元的議案”和“關于公司全體員工加薪50元的議案”;部分議案內容屬于強加股東義務,如“關于第一大股東每年捐贈上市公司不少于100億元現金的議案”;還有一些與公司經營完全無關的議案,如“關于公司建立健全員工戀愛審批制度”等。這些公告刷新了上市公司公告的“三觀”,公然挑釁資本市場信息披露權威性、嚴肅性的基本底線。
而證監會對趙薇、黃有龍等人的處罰,打出從嚴監管整治金融亂象的又一拳,上述二人被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的罰款,同時市場禁入5年。
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告知書顯示,趙薇、黃有龍二人控制的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薇傳媒”)在收購祥源文化過程中,關于籌資計劃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未及時披露與金融機構未達成融資合作的情況,對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劃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遺漏等行為。
證監會在引導上市公司注重規范治理、主業經營,提升財務質量過程中,還查處了九好集團與鞍重股份“忽悠式重組”案、雅百特財務造假案、山東墨龍虛假陳述欺詐投資者等案件,這些均是信披違法類大案。
操縱市場類案件處罰21起 “史上最大罰單”敲響警鐘
從2016年的徐翔到2017年的鮮言、朱康軍、唐漢博、徐留勝等等,這些都是在倒在證監會從嚴監管下的市場操縱者。
以鮮言為例,其從2012年7月入主多倫股份(2015年5月更名“匹凸匹”),控制多名自然人賬戶、14個信托賬戶、28個HOMS交易單元操縱公司股票,違法所得達5.7億余元;同時,2016年7月18日至2017年1月10日期間,鮮言為ST慧球的實際控制人,公司奇葩議案鬧劇的背后也有鮮言的身影。
《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操縱證券市場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2017年2月下旬,證監會決定對鮮言處罰34.7億元,同時終生禁入市場。這是證監會開出的“史上最大罰單”,其背后是證監會加強日常監管的縮影。
中新經緯客戶端(微信號:jwview)注意到,操縱市場案件的涉案金額及非法獲利日趨巨大,除鮮言外,朱康軍操縱市場案違法所得近2.7億元,唐漢博、唐園子等操縱市場案違法所得約2.5億元,馬永威等操縱“福達股份”案、徐留勝操縱“天瑞儀器”多只股票案等7起案件獲利在千萬元以上。
時任證監會發言人的張曉軍公開表示,涉案相關公司及實際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等無視黨和政府權威,藐視法律法規,踐踏社會公德,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必須依法嚴懲。
警示上市公司“內部人” 60起內幕交易類案被查處
內幕交易是指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的證券交易。《證券法》第七十三、七十六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上述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2017年,證監會對60起內幕交易類案進行處罰,其中44起案件的內幕信息涉及資產并購重組事項,占比為73.33%。“上市公司并購重組領域依然是內幕交易的高發地帶,也是行政執法的重點監控地帶,”證監會表示。另外,有行為人試圖借用“馬甲”賬戶進行內幕交易以逃避制裁,如遠望谷實際控制人徐玉鎖內幕交易遠望谷案等;有些案件內幕信息傳遞鏈條長、涉案主體多,如吳福利泄露唐山港內幕信息案等。
從根本上說,內幕交易會損害廣大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阻礙市場發展。證監會強調,將通過嚴厲打擊內幕交易行為,警示處于信息優勢的上市公司“內部人”常懷律己之心。
強化外部約束 17起中介機構違法類案件被處罰
中介機構作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職業把關人,其作用至關重要,但中介機構違反勤勉盡責義務,或與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同謀制造和傳播虛假信息的情況時有發生。
2017年,證監會查處中介機構違法類案件共計17起,牽涉其中的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所分別在保薦業務、年報審計業務、重大資產重組審計業務、IPO法律服務業務等方面未勤勉盡責。
對此,證監會通過嚴格落實中介機構法律責任,督促保薦人、財務顧問、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評估機構等專業機構及從業人員切實提升自律合規意識和專業水平,不斷規范、強化資本市場的外部約束機制。
除上述五大類案件的處罰,證監會還依法處理了私募基金領域違法、期貨市場違法、新三板市場違法、短線交易、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法人利用他人賬戶買賣股票、基金經理“老鼠倉”交易等案件41起,秉持依法全面從嚴的監管原則,不斷加大執法力度,為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運行提供了強有力保障。
展望2018年,證監會主席助理張慎峰表示,證監會將繼續抓重點、補短版、強弱項,加快推進建設富有國際競爭力的資本市場強國。同時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健全以監管會員為中心的交易監管模式,把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真正落到實處。
來源:中新經緯客戶端 記者: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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