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國 2018-02-03 20:16:05
2月2日上午,滬深交易所聯合舉辦的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培訓會上透露出一個重大消息,大比例質押融資的個股在股價觸及平倉線后,不會被立即平倉,這也為近期頻繁上演個股閃崩的市場減緩了一些憂慮。
最近的兩個交易日內,多家上市公司拉響了股權質押“警報”,股權質押風險開始暴露,包括科融環境、神霧環保、千山藥機、天夏智慧、順威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風險較大,“質押”、“平倉”、“補充質押”、“延期購回”成為上市公司公告的熱門關鍵詞。
個股閃崩、持續陰跌令前期利用股權質押推高杠桿或換取流動性的企業面臨前所未有的危機,在此背景下,有部分投資者擔心將于3月12日開始執行的股票質押式回購新規,會讓那些質押比例高且業績不佳的公司在股價短期調整中,因強制平倉而帶來集中拋售。
實際上,這屬于過分擔心。在滬深交易所最近聯合舉辦的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培訓會上,監管層向各券商分管股票質押業務的高管和合規人員,梳理了場內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存在的主要問題,明確“新老劃斷”原則以及新規過渡期間的銜接安排,并要求各家券商排查風險隱患,在過渡期間參考新規展業,不得趁機實施“規模沖刺”。
此次培訓會上,監管最新明確不少于這十個重點問題:
1、★ 明確“新老劃斷”原則以及新規過渡期間的銜接安排;
2、★ 證券公司不得作為質權人參與場外股權質押;
3、★ 禁止證券公司為場外股權質押提供第三方服務;
4、★ 質押股觸及平倉線不會被立即平倉,券商不會立即處置,而是會與客戶積極溝通;
5、★ 如果股東無力追保,質押實際逾期,券商要按流程辦理;
6、★ 券商平倉應遵循減持最新規定,通過競價減持的,在3個月內不超過總股本的1%,大宗交易不超過總股本的2%;
7、★ 在過渡期間參考新規展業,不得趁機實施“規模沖刺;
8、通過定向資管計劃參與場外股權質押的,質押人應登記為委托人;
9、明確要求嚴禁新增大集合參與股票質押交易,存量業務融資規模不得增加;
10、質押比例超過50%個股,存量場內質押到期可繼續展期,回購期限不能超過3年。
監管層強調,證券公司不得作為質權人參與場外股權質押,證券公司不得為場外股權質押提供第三方服務,這意味著證券公司場外股票質押被停。
市場人士指出,此舉主要是通過禁止證券公司自營資金參與場外質押,防范證券公司經營風險。近兩日,隨著A股的調整,股票質押觸及平倉的事件頻發,一方面要考慮業務對股票市場的影響,另一方面也要平衡業務對經營機構的影響,最終,監管叫停了證券公司自有資金參與場外股權質押這一業務。同時,監管明確規定證券公司另類子公司不得從事股票質押業務。
證券公司(資管子公司)的資管計劃主要有:集合資管計劃、定向資管計劃、專項資管計劃,按照質押權人登記的要求,集合資管計劃的質押權人為管理人;定向資管計劃的質押權人為管理人或者委托人;專項資管參照適用。
上述人士表示,本次新規按照質押權人規范的口徑去理解,或對資管計劃并未完全封堵,以目前證券公司規模最大的定向資管計劃來分析,其或可以正常開展。但需要注意通過定向資管計劃參與場外股權質押的,質押人應登記為委托人。
對于禁止證券公司為場外股權質押提供第三方服務,這或對銀行和信托的股票質押業務形成圍剿。監管的規范對全面防范此類業務對金融機構、上市公司的各類風險至關重要,也有利于促進A股市場的穩健發展。隨著場內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健全,無論是從準入到集中度到風險監測到違約處置到黑名單制度,場外股權質押業務也將不斷完善。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1月中旬正式發布。根據新規,證券公司應做好交易前端檢查控制,單只A股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不得超過50%。
監管人士指出,50%是指場內質押登記數量+場外質押登記數量 / 總股本,而不單指場內質押登記的數量。
截至2月2日,兩市公司共有129只個股的整體質押比例超過50%,僅占全市場的3.7%。占比不足5%,這就意味著股權質押難以成為引發市場出現系統性風險的推動力量。
對于新老劃斷的原則,新規只針對新增的質押融資,存量不受影響。也就是說,對于質押比例超過50%的個股,就算存量的場內質押到期,也可繼續展期,不過回購期限不能超過3年。同時,信托、保險等場外質押融資渠道也不受50%的約束。
對于上述129只超比例的質押個股,若因短期大幅波動而觸及平倉線,按照監管規定,證券公司不會立刻執行處置,而是會與客戶積極溝通,要求客戶補充擔保品,擔保品包括不限于股票、現金等金融資產,房地產、土地等也可以作為擔保品。
監管明確,如果大股東無力追保,流通股質押實質逾期,證券公司首先會向股東發出《債務催收函》,明確將通過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進行強制平倉,同時提示股東及上市公司履行相關披露義務。
同時,證券公司在平倉時應遵循減持最新規定,即通過競價方式減持的在3個月內不超過總股本的1%,大宗交易不超過總股本的2%。
這也就意味著,即使個別公司股價逼近了平倉線,質押比例不會被動性斷崖式下跌,證券公司也不會急于在二級市場拋售,即使最后不得不賣出,也將按照有關減持規定逐步賣出,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未來可能給市場造成的壓力是極其有限的。
據交易所梳理,目前場內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
1、資金使用不規范,偏離服務實體經濟;
2、融入方的信用調查不力;
3、質押比例過高,流動性缺失;
4、單票集中度過高;
5、大股東質押比例過高;
6、違約處置不當,簡單粗暴,不考慮市場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監管層特別提示了防范個股的風險,指出樂視網爆出的特殊風險。同時,股票質押式業務還需要關注的有減持新規帶來的影響,既要防止因為業務約定的保障措施進而導致質押人違反減持新規,又要防范因執行減持新股而開展風險處置工作,因此不僅要完善業務評審規則,也要完善業務協議和具體的處置手段。除了考慮減持,質押權人還需要關注融資方的兩融賬戶情況,防范特殊情況下風險集中爆發。
并要求證券公司開展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要集中統一管理,做好人員管理、信息隔離和利益沖突的防范工作,公平對待自營和資管產品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同時也不得利用該項業務為股東及關聯方提供融資或者變相提供融資。
此外,監管層還明確了證券公司及其資產管理子公司管理的公開募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不得作為融出方參與股票質押交易,同時明確要求嚴禁新增大集合參與股票質押交易,存量業務融資規模不得增加,到期不得延期。即未來,所有公募產品將不會再有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融出方和融入方身份。
規則的多項發力,讓各類私募基金、資管計劃、信托計劃、保險資管計劃、期貨資管計劃等,在通過股票質押融資的道路上被堵截。
來源:券商中國(ID:quanshangcn) 記者: 程丹
文中圖片均來自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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