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2-08 00:47:41
2月7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保險機構資金運用風險責任人信息披露準則規范》、《財產再保險臨時分保業務操作指引》、《財產再保險合約分保業務操作指引》3項團體標準。標準將給從業機構建立一個參考,從業機構按照標準的內容進行披露和做再保業務。
每經編輯 袁園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每經記者 袁園 每經編輯 陳星
2月7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中保協)發布《保險機構資金運用風險責任人信息披露準則規范》(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財產再保險臨時分保業務操作指引》(以下簡稱財產再保險臨時分保)、《財產再保險合約分保業務操作指引》(以下簡稱財產再保險合約分保)3項團體標準,分別從財產再保險業務的流程和資金運用的信息披露入手,給行業一個參考標準。
“這三項團體標準都是在征求了行業意見、立項、討論和最終決策等多個流程之后才最終成型的。”中保協相關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標準將給從業機構建立一個參考,從業機構按照標準的內容進行披露和做再保業務。據悉,三項標準均已開始實施,也已在市場上進行推廣。
據悉,三項標準分別針對不同領域。財產再保險臨時分保、合約分保兩項標準是行業內首次發布的財產再保險業務操作指引,包括了再保方式、業務的磋商、洽談以及合同的取消和后續的取消、賠付等處理,做到了整個再保險業務鏈條的全覆蓋,涵蓋了交易的所有主體。“該標準為加強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實現財產再保險業務的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基礎支持,為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防范化解風險提供了基礎支持,為再保險提升交易規范性及理賠效率提供了基礎支持。”中國財險再保險有限責任公司羅成表示,這兩項標準同時參考了國外瑞再、慕再等大型再保險公司的經驗和建議,具有國際通行性,同時也是國內再保險業務標準建設的成果。
2013年SK海力士特大火災的發生,就引出了中華聯合財險和現代財險的再保險合同糾紛,這場官司也一直持續了多年。“近年來很多再保險分保業務因流程不明而引發的糾紛不斷增加,給直保公司和再保公司都帶來了很大的傷害。標準的出臺給雙方提供了一個參考標準,如果按照標準的流程和內容操作,再保險業務的糾紛就可以避免。”羅成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為了規范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風險責任人的信息披露行為,防范投資風險,避免由于內容等不規范造成的披露不完整、延遲披露、異常披露等,強化風險責任人意識,中保協依據保監會發布的《關于保險機構投資風險責任人有關事項的通知》、《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信息披露準則第2號:風險責任人》、《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組織行業各保險公司共同制定了信息披露標準。該標準對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風險責任人信息披露基本原則、信息披露流程、信息披露內容、披露文件格式、聲明的署名等做了具體要求,填補了保險資金運用領域信息披露業務標準的空白,為風險責任人信息披露提供了技術依據。
“今后,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將在保監會的領導下、廣大會員單位的支持下,加強團體標準的制定和宣貫,加快構建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協調一致的符合保險業發展的新型標準體系,為保險業早日形成政府監管有標支撐、市場規范有標可循、公共利益有標可保、創新驅動有標引領的新局面而不懈努力。”中保協副秘書長余勛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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