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8-02-18 18:16:59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省工商局最新修訂了《浙江省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將于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該文本明確規定,全裝修須有空氣質量檢測合格報告。
據了解,2018年新版《浙江省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具體分為《浙江省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示范文本》和《浙江省商品房買賣合同(現售)示范文本》。
“浙版”新商品房合同文本增加“商品房性質”,以區分為全裝修住宅和其他類型商品房。在附件中增加:全裝修住宅提供需裝修設計方案平面圖和電氣網絡管線和給排水管道隱蔽工程圖紙。
而且,在“商品房交付條件”中補充全裝修住宅應當取得第三方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空氣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條件。“商品房相關設施設備交付條件”中增加全裝修住宅內的裝修和設備應達到的標準。“銷售和使用承諾”中明確全裝修住宅不得對室內裝飾裝修部分拆分銷售。
來源:新華社
記者: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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