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券商中國 2018-02-24 20:03:44
這個周五證監會沒有發布會,但是卻見一招重拳,這一拳讓企業、讓投行們,這個周末都不能淡定了。
本周五,證監會發布并購重組審核新規,區分交易類型,對標的資產IPO被否的重組項目加強監管,“對于重組上市類交易(俗稱借殼上市),企業在IPO被否決后至少應運行3年才可籌劃重組上市”,這一新規,最戳中痛處。
與券商中國記者交流的多位從業人士認為,擬申報企業、殼公司和三年內被否IPO項目企業都將受新規影響。
最新數據是,截至本周末,今年以來已有22家企業終止IPO排隊。新規實施后,一批在會項目將撤材料,有望進一步化解“IPO堰塞湖”。
200字的“關于IPO被否企業作為標的資產參與上市公司重組交易的相關問題與解答”,將帶來哪些影響,市場又將出現哪些變化?本報道從五個方面細作分析。
三大提法,嚴控IPO被否項目繞道重組
在證監會發布的《關于IPO被否企業作為標的資產參與上市公司重組交易的相關問題與解答》中,區分交易類型,對標的資產曾申報IPO被否決的重組項目加強監管:
1.對于重組上市類交易(俗稱借殼上市),企業在IPO被否決后至少應運行3年才可籌劃重組上市。
2.對于不構成重組上市的其他交易,證監會將加強信息披露監管,重點關注IPO被否的具體原因及整改情況、相關財務數據及經營情況與IPO申報時相比是否發生重大變動及原因等情況。
3.證監會將統籌滬深證券交易所、證監局,通過問詢、實地核查等措施,加強監管,切實促進上市公司質量提升。
某北方券商投行人士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第一條就意味著對按照最嚴IPO標準從嚴監管借殼交易了。根據規定,股票發行申請未獲核準的,自中國證監會作出不予核準決定之日起6個月后,發行人可以再次提出股票發行申請。而如果發行人曾向證監會提出發行申請,但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或者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準;或者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或者偽造、變造發行人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簽字、蓋章等情形,發行人則要36個月后才能重新申請,“這就是按最嚴尺度執行重組上市標準。”
誰受影響最大?擬IPO企業還是“殼”
根據慣例,監管問答發布當日起生效。與券商中國記者交流的多位從業人士認為,擬申報企業、殼公司和三年內被否IPO項目企業都將受新規影響。不過,大家對影響大小存在不同看法。
前述投行人士表示,對于殼公司而言,能借殼的標的減少了些。2017年10月第17屆發審委亮相以來,IPO過會率一直保持低位。與此同時,并購重組的過會率一直保持高位。據券商中國記者了解,這使得一些企業左右搖擺,特別是IPO被否后,面對IPO低過會率短期不變的現狀,符合條件企業通過重組上市的意愿更加強烈。
新規實施后,2015年2月23日以來被否的IPO項目也將受影響,這些被否標的資產將不能適用重組上市,“對于殼公司而言,可能是利空。”
不過東南地區一家券商人士認為,新規主要是心理層面的深度影響。他指出,除了個別企業,大多被否擬IPO企業不具備借殼上市的條件和體量,“凈利潤過2億的被否名單可以拉出來篩一下,多數不是主動注水就是行業周期被動注水。”
他的說法得到了一些同行的認同。多位投行人士都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借殼的優勢在于時間快,但弊端也很明顯。首當其中的便是殼費問題,“當前殼公司市值幾個億到幾十個億,上市成本高,按PE換算后對企業凈利潤要求很高。”其他的弊端還包括股權稀釋嚴重,殼公司質量不穩定、優質殼稀缺, 整合難度大等問題。
事實上,近年來在IPO被否后,走重組上市的案例成功的案例的確不多。券商中國記者在梳理證監會最新公布的并購重組審核名單中,未發現IPO被否后申請重組上市的案例。同時,在廣證恒生2018年發布的《A股IPO申請被否后企業資本市場路徑選擇分析》研究報告中,也僅以江西天施康在2007年11月17日IPO審核未通過后,先后三次被康恩貝并購共計60.96%的股權為例。
也有市場人士指出,不妨反過來操作。先借殼不成再排隊IPO。比如易點科技就曾依靠借殼方式登陸新三板,在試圖35億賣身上市公司無果后,今年1月又重新踏上了IPO的征途。此外,目前正在IPO排隊的拉卡拉也是類似情形。對此,不少投行人士都再次強調,規模是關鍵。
加速化解堰塞湖?今年已有22家終止IPO
根據證監會公布的最新數據,截至2月22日,證監會受理首發企業438家,其中,未過會411家企業中正常待審企業404家,中止審查企業7家。
同時,截至本周末,今年以來已有22家企業終止IPO排隊,延續了去年四季度以來終止審核企業家數保持高位的常態。2017年全年,終止審查的企業數量為149家,僅12月份有45家終止審查,其中35家終止審查時間發生在后半月。
終止審查企業數量的大幅增加與此前監管層的表態不無關系。對于此次新規的影響,深圳一位長期從事企業上市服務業務律師表示,估計又有一批在會項目將撤材料,擬申報企業對于帶病申報也會有所忌憚,或將加速化解堰塞湖,“擬IPO公司需要掂量下,不行還不如撤材料。”前述北方券商投行人士也表示。
被否后命運如何?132被否企業將不適用重組上市
申請A股上市被否企業想要實現上市有四種選擇可能:再次A股IPO,海外上市,并購上市,新三板掛牌上市。
券商中國記者根據Wind數據進一步梳理出,近三年來共有146家企業被否,排除已經再IPO申報和已經再次申請IPO的14家企業,其他132家企業目前都將不能適用重組上市。
數據顯示,這些企業分布在廣東、浙江、江蘇、上海和北京地區的總占比超過了六成。
此前,預計募資超過十億元的企業10家,分別是:上海錦和商業經營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達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三達膜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安寧鐵鈦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神農農業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佑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金黃金股份有限公司、穩健醫療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欣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立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
多措并舉,切實促進上市公司質量提升
本次新規同時提到,對于不構成重組上市的其他交易,證監會將加強信息披露監管,重點關注IPO被否的具體原因及整改情況、相關財務數據及經營情況與IPO申報時相比是否發生重大變動及原因等情況。
這意味著,有些企業在IPO被否后,在沒有規范整改情況下,帶著重大問題想重組出售給上市公司的路也被堵上了。
新規還提到,證監會將統籌滬深證券交易所、證監局,通過問詢、實地核查等措施,加強監管,切實促進上市公司質量提升。
當前刨根問底式監管問詢的事中干預和矯正作用日益顯現。
據介紹,2017年,深交所不斷加強監管力度。深交所召開重組會136次,審核230家次的重組信息披露文件,發出重組問詢函件250余份,就37家次重組方案存在的問題請示證監會,其中有16家次重組方案在“刨根問底”式監管下終止。
同時,對于重組上市類方案,深交所表示,堅決貫徹從嚴審查理念,針對上市公司控制權與主營業務穩定性、交易資金來源等進行刨根問底式問詢,真正把好重組信息披露審查第一關。2017年以來“清殼式”重組問題逐漸突顯,上市公司存在淪為“空殼”的風險,對于此類方案,深交所快速反應、充分問詢,關注方案的合規性。
2017年,上交所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精神和證監會的總體部署,將防控市場風險、服務實體經濟中心任務,牢牢嵌入并購重組方案信息披露問詢中。全年累計審核重大資產重組預案99單,督促公司補充披露各類問題1100余項,要求中介機構發表意見800余次,監管約談財務顧問10余次。經過監管,十余單“類借殼”、標的資產質量疑點明顯和存在利益輸送嫌疑的重組方案主動終止。
此外,A股IPO新的審核動態機制也正在形成,一方面讓符合標準的企業可以IPO盡快上市;另一方面,讓質量不足夠優質的企業知難而退,取消排隊或者撤回資料。既解決IPO“堰塞 湖”問題,也提升過會企業質量。
來源:證券時報·券商中國 記者 江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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