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8-04-23 09:46:02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20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文明辦、最高法院、財政部、人社部、稅務總局、證監會等7家單位分別與鐵路總公司和民航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兩份文件,在鐵路和民航領域,對特定嚴重失信人開展聯合懲戒。
圖片來源:攝圖網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20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文明辦、最高法院、財政部、人社部、稅務總局、證監會等7家單位分別與鐵路總公司和民航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關于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兩份文件,在鐵路和民航領域,對特定嚴重失信人開展聯合懲戒。兩份文件將于今年5月1日起實施。
依據文件規定,鐵路總公司和民航局將對證券期貨領域的兩類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主體,采取限制乘坐火車高級別席位(包括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座以上座位)和民用航空器的懲戒措施:一是因證券期貨違法被處以罰沒款,逾期未繳納;二是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主體逾期不履行公開承諾。
高莉強調,上述懲戒措施的出臺,進一步豐富了對違法失信行為主體的懲戒手段,對促使當事人按要求主動繳納罰款和促進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主體嚴格履行自身承諾、保障處罰效果落地和公開承諾的履行、提升監管執法的威懾力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希望有關市場主體及時繳納罰沒款,嚴格履行自己的公開承諾。
下一步,證監會將按照《意見》安排,定期匯總懲戒名單并提供給鐵路總公司和民航局,切實推動兩份文件的落實,繼續深化依法全面從嚴監管,促進資本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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