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8-05-10 15:04:10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縣高等法院近日最終裁定,要求星巴克等咖啡加工、零售商在加州銷售的咖啡產品須加注致癌風險警告標識。
加州洛杉磯縣高等法院法官伊萊休·伯利7日在一份裁決中說,星巴克及其他咖啡企業沒有標明攝入丙烯酰胺的風險,這種咖啡烘焙的副產物具有致癌風險,但攝入咖啡的總體益處大于風險。
這份最終裁決與伯利在今年3月第二階段審理后做出的初步裁決一致,也使這起長達8年的訴訟塵埃落定。
2010年,美國非營利機構“毒物教育與研究委員會”對星巴克、7-11便利店、全食超市、卡夫和綠山咖啡等90多家咖啡企業提起訴訟,稱這些商家沒有依據加州法律對所售咖啡中含有的致癌化學物質丙烯酰胺加注警示標識。
該州法律《安全飲用水與毒性物質強制執行法》規定,對于包括丙烯酰胺在內的約900種已知致癌或導致生殖毒性的化學物質,所涉及商品應加注警告標識。
咖啡行業的代理律師稱,咖啡中的這種化學物質處于對人體無害的水平,應被免除法律責任,因為它是在加工過程中自然產生的,并使咖啡更具風味。
根據裁決,起訴方“毒物教育與研究委員會”可以向法院尋求長期強制令,要求咖啡企業必須告知消費者,攝入丙烯酰胺與癌癥風險相關聯。
丙烯酰胺是一種在食物煎、炸、烘烤等高溫加熱過程中產生的化合物。世界衛生組織下屬的國際癌癥研究機構將丙烯酰胺定義為2A類致癌物,即對動物致癌的證據充分,對人致癌的證據不足。一般認為,一天飲用數杯咖啡中的丙烯酰胺含量遠未達到致癌劑量。
事實上,星巴克等咖啡企業已開始在加州銷售的產品上加注丙烯酰胺風險標簽。“毒物教育與研究委員會”代理律師拉斐爾·梅茨格稱,希望這項最終裁定將促使咖啡企業改善烘焙工藝,將丙烯酰胺徹底從產品中去除。
來源:新華社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